※ 引述《ObboR9s (oppoR9s)》之铭言:
: 什么叫做不符合民意?
: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由中共人大制定法律再也正确不过的事。
: 举例来说:香港对比高雄,中国对比中华民国。
: 高雄制定的法律抵触中华民国法律,当然是无效的啊。
: 这么简单的事也能讲得好像要天崩地裂一样。
: 如果你不想要由中共制定香港法律,
: 请香港人勇敢一点,拿起武力攻击你们的警署和驻地解放军,说你们要独立。
: 这样才有用好吗?革命不流血,只想要游行抗议就要别人理你。
: 港仔,可怜哪。
: ※ 引述《fordmvp (无名氏)》之铭言:
: : 法治的基本条件是“法律依民意制订”
: : 现在港版国安法直接跳国香港立法会
: : 由中共人大制订
: : 根本不符合香港民意
: : 甚至连“一国两制”都违反了!
: : 还50年不变。
听你再鬼扯
港版的国安法只在香港实施
依地方自治法高雄立的法只能在高雄实施,且不能抵触中央没错
但中央不能替高雄立法。
高雄的条例还是只能由高雄议会自己立,哪有中央替高雄立的道理。
所以港版国安法还是应该由香港立法会订定和通过才符合香港民意
且符合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