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同改选恐翻盘?经济部限5日内补股东会

楼主: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20-07-02 21:04:59
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467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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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udn
3.新闻内容︰
大同改选恐翻盘?经济部限5日内补股东会纪录
大同股东会争议未歇,目前最新关键就在经济部是否核准变更登记。对此,经济部今(2)日表示,大同公司在6月30日股东会当天就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但却未附股东会议事录,目前经济部已经正式发文要求补件,并限期文到之后5日内需回复。
大同公司6月30日举行股东会,公司派大获全胜,但因大幅删除市场派表决权引发争议,甚至还引发包括:金管会、证交所、投保中心及经济部等机关意见。
经济部商业司司长李镁今(2)日证实,已正式对大同公司发出公文,由于大同公司在股东会当天就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但却未附股东会议事录,也就是说文件不齐备,需要再补件。
李镁表示,大同公司未在申请文件中附股东会议事录,无法具体确定股东会改选董事过程,因此要求大同公司补件,且经济部已正式发文通知。
针对补件期限,李镁表示,大同公司需在文到后5日内补件,主要是希望重要文件能够尽速完成补件以俾审查,若5日之后未收到大同公司的补件,经济部会再做进一步的判断,因为必须确认两方提出资料,及审酌相关部会意见,才能够进行下一步决议。
此外,据了解,市场派股东将引用《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向经部申请持股3%以上股东自行召集临股会。对此,经济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申请。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4.附注、心得、想法︰
补个证期局的新闻
https://yns.page.link/cdwZG
证期局:大同公司派无权删市场派股东表决权
以下节录
“证期局官员说,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属于公司法规定,若大同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有疑虑,股东可依公司法第189条规定,在30日内向法院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且公司法主管机关为经济部,若嫌诉讼时间太长,透过经济部不准大同变更董事登记,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案。
另外,大同公司在6月30日下午已经将董事变更申请送交经济部,经济部官员对此表示,文件尚缺股东会的会议纪录,因此已经要求大同重新补件。
经济部官员说明,除了补件之外,由于这次大同的董事改选引起社会关注,未来经济部也会进一步确认公司派与市场派提出的资料,同时和相关部会讨论,厘清争议后,才会有下一步的决议。”
投保中心当场抗议 金管会当日当新闻
证期局、经济部今天也有反应了
我不太懂这方面 请问专家有没有卦?
作者: ke0119   2020-07-02 21:11:00
之前公司玩太大,搞到行政院介入啊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20-07-02 21:12:00
大意 不爽就请向法院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20-07-02 21:12:00
诸葛国昌 说不定成功哦
作者: wowpoqwow (克贝尔)   2020-07-02 21:12:00
PO去股板吧 那边比较懂
楼主: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20-07-02 21:15:00
菜比巴没po过股版 有点抖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20-07-02 21:17:00
查了一下,这个案子大同已经有补件了说
作者: ke0119   2020-07-02 21:25:00
其实黄国昌还是有起到作用的,要不然这股东会就被公司硬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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