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无论是监察院还是中火都引不起人民共鸣?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29 19:35:27
→ YumingHuang: 现在做的基本上就是延续之前林佳龙的政策 = = 06/29 17:57
→ YumingHuang: 林佳龙的管制生媒条例就是要关闭啊,装瞎吗 06/29 17:59
我都在政黑澄清过这么多次
不懂为什么卢粉、胡粉、柯韩谭星粉就是听不下去
是不识字? 还是脑子只装蓝白色??
引用詹顺贵投稿
来源: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8297
电厂或工厂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8条及其配套子法申请使用生煤,主管机关核准发给
“生煤使用许可证”,这是一项授予人民利益的行政处分,许可证上记载的使用量,人民
可以享有信赖保护。换句话说,电厂或工厂只要不超过许可证核准的使用量,即不违法,
政府机关除非有法律依据,否则即不得再任意加以限制。
至于“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第3条第3项末段“自本自治条例
公布日起四年内减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虽然没有特别定义“生煤使用量
”的认定基准,但只要参看整部自治条例都是在规范《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法前第28条所
订生煤与石油焦的使用与空污防制相互间的问题,从法律体系解释,可知“生煤使用量”
指的就是“生煤使用许可证”核准的使用量。如要以需要另外检核的某一年实际使用量为
强制减量基准,就必须直接具体明确规定在自治条例的法条文字内,而不能只在立法总说
明里泛泛说明。否则,即有违反宪法第23条法律保留原则、行政程序法第5条明确性原则

从以上法律分析,再回头检视此次台中市府对中火的3次裁罚与撤证,就会很清楚:该自
治条例2016年1月26日台中市府公告施行,当时中火10部机组的“生煤使用许可证”上所
获核准的使用量总共是2100万公吨,减少四成,应该是不得超过1260万公吨才对。台中市
府一再以使用量超过1104万公吨为由,予以裁罚并撤照,很难站得住脚。至于1104万公吨
,究竟如何算出?推测可能是以中火2014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减量基准所算出来的,但外界
有几人能知道?
看懂了没有
1260万吨是依据许可证获准的使用量去算的,也是台电的立场
1104万吨是卢妈凭空搞出来的数据,没有依据没有法源,乱七八糟
用一个凭空搞出来的数据去撤照关闭机组
这样没有问题? 没有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看懂问题的症结了吗卢粉???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9-06-29 17:57:00
现在做的基本上就是延续之前林佳龙的政策 = =林佳龙的管制生媒条例就是要关闭啊,装瞎吗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0-06-29 19:37:00
1104万吨这个魔术数字 真的很神奇
作者: david624   2020-06-29 19:40:00
柯粪有脑就不会叫柯粪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0-06-29 19:43:00
事实上如果是降到1260万 台电是OK的这个减煤幅度也才是比较合理的幅度
作者: Zuiho (瑞凤)   2020-06-29 20:14:00
很多拥核的怪怪的 正面对战老被打脸 但又坚持不退 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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