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en (小南瓜)》之铭言:
: 转录自台湾基进粉专:
: 让国家的宪政体制正常运作是理想,但现实上的问题要如何克服?
: 事实上,监察院因为许多连动的法律与宪法有关,若要废除,就必须要进入宪政层次的讨
: 论,这个才是 #国民党不断拿人事案做文章,却不愿意告诉人民的问题。
: 以国人一般常见的监察院权责举例:
: 弹劾权 (针对政务官、常任文官)
: 现行程序为监察院对违法失职之公务员(政务官及常任文官)进行弹劾后,将案件移送至
: 惩戒法院审理,以决定是否对其为惩戒。
: 提出纠正案
: 依监察法规定,监察院在调查行政院,与其所属各级机关之工作及设施后,经各有关委员
: 会之审查及决议,得提出纠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关部会,促其注意与改善。
: 此外,目前监察院实务运作也常对地方行政机关提出纠正案。
监察院由总统提名
然后监督自己政府的人???
也就是总统提名民进党的人进入监察院
去监督民进党的人??
民进党的要拉掉民进党的谁,直接讲一讲就能换人了
干嘛还要监察院去监督..
这样的感觉很奇怪吧
监察院应该要在野党提名,然后执政党不能投票
这样才有监督功能吧???
这样的监察院真的应该废掉...提自己的人监督自己人,谁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