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2大公安疑虑未解 议员批:市府发照“公然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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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走完都审、环评程序后,建管处也在昨天签准建照变更案,预计最快6月底前,大
巨蛋就能核发建照并顺利复工,但大巨蛋目前最核心问题,是违反《建筑技术规则》的部分
尚未解决,台北市议员林亮君、简舒培直言,建管处在这情况下发照就是公然放水,罔顾市
民生命安全。
都发局前局长林洲民曾说,大巨蛋未按图施工,相关结构已违反《建筑技术规则》97条与12
7条,其中97条规定,民众逃生安全通道必须直达地面层、也就是大巨蛋一楼,但大巨蛋有
些安全通道现阶段只到地下一、二楼,完全不符规定。
此外,大巨蛋有将近一半档期,未来可能供演唱会使用,但127条明订,若要举办演唱会,
观众席只能在地下7公尺,但大巨蛋当初设计为10.5公尺,也不符合举办要件。
由于违反两项规定,唯一解方就是将案子送交中央营建署、台建中心,届时营建署会要求远
雄新增一些补强措施,才可能让大巨蛋“排除适用”这2项技术规则。
大巨蛋违反《建筑技术规则》97条与127条这部分,远雄至今并未送审,而由于这2项都涉及
公安,北市府若在睁一眼闭一眼的情况下发照,恐有违法甚至放水之嫌。《苹果》昨向北市
府提出质疑,但市府未正面答复,仅说举办演唱会部分,会先核发建照,然后用附注的方式
办理。
林亮君表示,建管处在2018年新闻稿及过去多次说法中,都明白要求远雄必须获得中央“排
除适用”的许可才能核发建照,目前远雄完全未做到相关要求,建管处却替远雄开巧门,这
样的做法不是放水什么是放水?议员简舒培也说,涉及公安项目应该在审建照期间把问题解
决,市府先发照的动作是罔顾市民生命安全。
都发局长黄景茂今天上午赴议会开会前被问到此事,他坦言,远雄并函未释中央,97、127
确实没送审,会在建照变更后“附注”未来要在体育馆举办演唱会,将要求远雄提出申请;
至于过去有无这种先发照后附注的情况,他也坦承,“没有相关案例”,接着跳针说因大家
没什么意见,未来会在举办演唱会前要求远雄提出申请。
https://bit.ly/3fPvGU5
贴这篇到八卦板,柯韩粉只能无脑嘘来低调,
完全没有一个能针对问题反驳,超级可怜。
毕竟都发局长都承认了:“公安违规没解决、先发建照给他盖”,
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工程处理方式,恭喜柯文哲又创造新政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