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任监察院长将退党 民进党:依规定注销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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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新闻内容︰
〔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总统府今提名前总统秘书长陈菊为第6届监察院院长,陈菊今
也宣布,在立法院人事同意权案通过后将退出民进党。民进党发言人颜若芳表示,民进党
尊重前总统府秘书长陈菊的决定,民进党也会依照《党员入党办法》第7条之规定,办理
党籍注销。
根据民进党党员入党办法第7条,“党员担任司法人员、监察委员、考试委员及所属机关
政务职务期间应暂予办理党籍注销,俟其不再担任前列职务后即予恢复党籍。”
陈菊今于总统府记者会上表示,她今天面对新的角色,承担新的责任,知道责任非常重大
,现阶段监察院的工作,必须超越党派,超然公正来行使职权。她接着宣布,立法院通过
监院人事同意权案后,她会辞去所有政党的职务,退出政党,根据民进党党员入党办法,
注销民进党党籍。
颜若芳表示,民进党尊重前总统府秘书长陈菊的决定,民进党也会依照《党员入党办法》
第7条之规定,办理党籍注销。陈菊同志从政以来,对于民主人权的奉献与努力,有目共
睹,我们相信陈菊同志一定会以超越党派、公正中立的态度,执行监察院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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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原来是民进党的党规 就规定担任监察委员要注销党籍
党规就写死的东西
竟然还得装成一副自己为国家牺牲的样子
真是太恶心了www
什么为了超越党派~客观公正才注销党籍~
我呸
明明只是党规逼你注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