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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20-06-20 02:08:341.转录标题︰
传说中超脱党派的监察院
1.转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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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录来源︰
fb
3.转录内容︰
#传说中超脱党派的监察院
监察院的作用,根据宪法,是期望能“超脱党派独立行使职权”。但现在公布人选后,不
只泛绿普遍不认同,觉得不符合监察院人选应该有的资格,蓝营也因为没有先征得党的同
意,就祭出党纪处分。如果一个要超脱党派的职位,还要经过党同意才能担任,那这个人
选要超脱党派独立行使职权,在实务上是可能的吗?
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监察院应该做什么?怎样的人选,会被认为是适合担任监察院职务
的人?
如果照监察院自己的官方说法,“依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监察院具
有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权,并得提出纠正案,以及收受人民书状、巡回监察、调查、监
试、受理阳光四法等职权”。
民众对监察院的想像,大概是能够公正审查伸张正义,因此可能期望由德高望重、威望充
足、社会普遍认同其理念与道德品格者,担任监察角色。
但实质上,监察院真的有发挥功能吗?又,所有的监察委员都是能恪守中立、道德品行完
美的圣人吗?如果监察院没有确实发挥功能,或者应扮演监察角色者,行为准则或判断有
失,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监察院存废问题,已经是长期的争议,最常被批评的几点,不外乎是缺乏制衡、需要更公
开透明、监察成效不彰应改革等。
人选的争议,只是第一层问题,整体制度如何调整,让我们的监察权真正能落实,才是最
重要的。
此外,让我们回归所谓的“监察院”最基本的价值!
根据立法院2019年底修订的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监察院的精神在于落实
宪法对人民权利的维护,也明定监察委员的选用标准之一为“对人权议题及保护有专门研
究或贡献,声誉卓著者;或具与促进及保障人权有关之公民团体实务经验,著有声望者。
”
可以跨越党派, 但不能不分好坏!
4.附注、心得、想法︰
传说中超脱党派的监察院
民进党有林飞帆、赖品妤
其他像基进党、社民党、绿党、民众党、时代力量、国民党
全部都反对这一次监察院的副院长人事权
那些说小英是在下好大一盘 一桃杀三士的人
要不要再想想自己护航的理由有点牵强呢
尤其是那几个爱抄政黑文的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