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 北市公布选举行为规约 订定政务官辅选规范

楼主: TeacherLin (林老师)   2020-06-17 21:51:08
1.新闻网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5-10-27/66042
2.新闻来源︰
newtalk
3.新闻内容︰
刘奕霆 台北报导 发布 2015.10.27 | 13:37
2016总统、立委选举将至,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曾多次宣示,要将台北市成为蓝绿非军事
区,并在日前表示,会在27日公布北市政务官中立草案。北市府人事处27日中午发布新闻
稿,公布《台北市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选举活动行为规约》,内容将柯曾表示的7不辅选
规范纳入,订定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选举活动行为规约,以作为北市府相关人员遵循的最
低标准。
人事处表示,由于我国政务人员法草案尚未经立法通过,为适度规范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
选举活动的行为,北市府率先订定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选举活动行为规约,以作为北市府
相关人员遵循的最低标准。同时也希望中央能尽速立法通过政务人员法草案,使今后政务
人员的进退、行为分际、权利义务等事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资遵循。
人事处指出,此规约明定市长及政务人员应遵守事项,并已将柯文哲先前对外所宣称7不
辅选规范纳入,包括:不得兼任竞选办事处之职务;不得动用行政资源;不得于规定上班
时间请假为公职候选人站台、扫街拜票,及从事录音、录影之行为等。
此外,人事处表示,为因应市政业务发展需要,参与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民间团体或公
职候选人举办有关市政议题的活动,仅得就市政有关议题发言,不得穿戴或标示特定政党
、其他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之旗帜、徽章或服饰,或为特定候选人呼口号造势。
以下为《台北市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选举活动行为规约》全文:
一、为规范市长及政务人员涉及选举活动,特订定本规约,以供遵循。
二、本规约适用对象如下:
(一)市长。
(二)副市长。
(三)政务首长。
三、本规约所称公职候选人,不以经选举委员会公告者为限。经政党提名、宣布参选、参
与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内部遴选程序之拟参选人均属之。
四、台北市市长及政务人员应遵守事项如下:
(一) 依据法令执行职务时,应秉持公正立场对待任何团体及个人。
(二) 不得兼任政党、其他政治团体及公职候选人竞选办事处之职务。
(三) 不得利用职权,要求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亦不得要求他人参加
或不参加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有关之选举活动。
(四) 不得动用行政资源从事支持或反对特定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有关活动

(五) 不得于上班时间为公职候选人站台、扫街拜票,及从事录音、录影之行为。
(六) 因市政业务发展需要,参与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民间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举办有关
市政议题之活动,仅得就市政有关议题发言,不得穿戴或标示特定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或
公职候选人之旗帜、徽章或服饰,或为特定候选人呼口号造势。
4.附注、心得、想法︰
五年过去了
虽说北市府首长不得请假助选这个规定 早就没人遵守了
但是看到第一任的柯文哲市长曾经如此意气风发 还是很感慨
作者: iwilltry (tryit)   2020-06-17 21:55:00
正常人都不会在自己没把握的事 说死 只有蠢人会 更蠢的是整天大喊 当自己的人设 政见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0-06-17 22:01:00
第一任的 没用了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0-06-17 22:06:00
那是柯文哲订的,去跟柯文哲说,关柯文哲屁事?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20-06-17 22:11:00
早说柯除了唸书考试 其他领域就是白痴 最不了解现实世界运作的人说自己最务实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0-06-17 22:13:00
现在看来超讽刺的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0-06-17 23:54:00
第一任的 没用了 说不定自己也没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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