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讨论通奸除罪与性交易合法化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4:26:51
众所皆知,我国在前些日子已经将通奸(与伴
侣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除罪(去除刑法上的
刑事责任)。
我很想探讨的点在于‘性交易’与‘通奸’的
分别,如上所述,多数人所认知的‘通奸’就
是与自己的‘丈夫’、‘妻子’或‘伴侣’以
外的人发生性行为。
但目前我国性交易已经合法,只是碍于没有合
法的‘性专区’(国外俗称红灯区),但假设
未来合法性专区成立了,那么对于自己的伴侣
合法的买春,是否构成‘通奸’呢?
以澳洲来说,就算已婚,但是合法买春并不等
于外遇或通奸,当然伴侣能否接受是一个问题
,但至少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
再来就是,已婚伴侣合法买春,如果不构成‘
通奸’,是否算是‘外遇’?也是个很有意思
的议题。
我先分享我个人的看法,我支持通奸除罪,也
支持成立合法的性交易专区;我不认为已婚买
春构成通奸也不认为这算是外遇,但是我个人
只会忠于自己的伴侣,但我不认为每个人都要
跟我抱持同样的价值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6-16 14:30:00
买卖没有感情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0-06-16 14:30:00
其实已婚的人去性交易一直都构成通奸法律是判行为只是通奸的要件一样要花时间去找证据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4:33:00
我想探讨的是合法的状况之下的行为,大家会怎么看待。现在通奸已经除罪了,那如果已婚但在合法的性交易专区买春要怎么看待?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6-16 14:34:00
听律师说~只是刑法除罪~但民法还是跑不掉
作者: starjim (Jim)   2020-06-16 14:35:00
~~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馒头很猎奇)   2020-06-16 14:36:00
外遇不是法律名词 现在制度走向防止道德法律化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0-06-16 14:38:00
1楼就是解答,在晕船以前买春不能算外遇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0-06-16 14:38:00
那要告性交易的另外一方民法吗?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4:39:00
外遇确实不是法律名词,但这是大多数民众形容婚姻出轨时会使用的名词。我应该这样问,合法的买春是否算是婚姻的出轨呢?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06-16 14:45:00
减少家暴的一个方法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4:45:00
十三楼讲到一个重点,所谓的‘晕船’就是原先只存在肉体关系的双方,其中一方或双方对另一方产生情感依恋的状况对吧?如果如上述这种状况,民法上该怎么去分别有是个满重要的问题。
作者: Tosca (hi)   2020-06-16 14:52:00
现代国家无性夫妻一堆 男女各自出去买春也是维持婚姻办法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06-16 14:54:00
出轨也不是法律名词 你是不是出轨只能问你另一半政黑板不是心情版也不是婚姻 感情版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4:55:00
我是想讨论政治议题,因为自己觉得满有意思的,才会发在政黑板。
作者: Tosca (hi)   2020-06-16 14:59:00
何况通奸的定义是性器接合 男女 男男 还能符合定义但女女就难以定义了 女生双性恋比例又高 婚后跟女生外遇这问题更麻烦吧 google新闻都有 连婚姻板都有男方苦主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5:08:00
如果一定要强调性器接合,那男男也难以成立吧,毕竟屁股不是性器官,是排泄器官。所以我才会先针对性行为的部分去做讨论,不论是男女、男男、女女或是第三性,性行为就是性行为。
作者: Tosca (hi)   2020-06-16 15:09:00
肛交是性行为法院有认定我想说的是 妨碍家庭 这认定宽松很多 男女 女女 男男都适用但 通奸 女女就难以认定了 这难道不叫漏洞吗XD所以 就算合法性交易 不被认定通奸但老公每星期固定去点同一个人 老主顾 算不算妨碍家庭?!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5:15:00
嗯,我了解了,那先撇除漏洞的问题,假设已婚女子去红灯区与女性的性工作者发生了性行为,你觉得是否算是妨碍家庭?
作者: Tosca (hi)   2020-06-16 15:17:00
单纯消费当然不算 但互相留line每天传讯息 总该算了吧专业的性工作者都是很懂界线的 不要说加line连加钱想在做一次 他都说不行 老板规定不行就是不行XD话说越南性工作者 都还能给你刷卡呢
楼主: bb255052 (阿夜)   2020-06-16 15:23:00
我觉得未来政府可以参考新加坡、澳洲等地区设立性专区,毕竟性工作者不偷也不抢,职业更无高低贵贱,但是相关法律必须要有,像是‘晕船’怎么认定?如果消费者晕船,但卖家只是为了巩固顾客所以敷衍但实际上根本不在乎的话呢?就像某些实况主有所谓的干爹,性工作者可能也会有所谓的恩客。
作者: Tosca (hi)   2020-06-16 15:30:00
晕船也有可能是性工作者自己晕船阿=.= 自己爱上顾客也有这种事情说真的case by case 不可能管到那么详细日本有性工作者 也确实都有晕船案例 还不是照过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0-06-16 16:46:00
加钱想再做一次也不行?真的吗?case by case+1,是不是敷衍虽然主观,但是其实是可以分辨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