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p123 (钢铁韩粉-P哥)》之铭言:
: 直辖市长规则是最多连任2次 韩国瑜算是第三任 所以说陈菊错开一任 这一任补选应该
可
: 既然高雄人这么喜欢陈菊 那就让陈菊补选高雄就好啊
: 高雄 dpp 陈菊
回锅参加补选的案例选,类似以前苗栗县竹南镇长选举(康世儒案),他曾经当过14,15届
,然后第16届镇长谢清泉任内病逝后,康世儒又参加第16届补选
内政部民政司表示:
地方制度法第55至57条“连选得连任一次”条文的用字是“次”,而非“届”,是指连续
参加二“次”同一职务的选举并当选就任,才属连选连任,中间若有中断,就不属连选连
任。
但苗栗地院合议庭表示:
“连选得连任一次”的立法意旨是“为了避免民选地方首长因长期久任,垄断政治资源而
产生流弊”;并指出若依内政部的见解,有可能出现同一人在十六年内,担任十四年以上
地方首长的情形, 所以内政部的解释显然已经违反地方制度法的立法意旨;合议庭也声
明,“连选得连任一次”应解释为“同一职务连续两届均曾当选就任,第三届不论是改选
或补选,仍是连选连任”。
2012年11月,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大致与苗栗地院一审相同,所以判决康世儒当选无效定
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