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标题︰昨天晚上,陈时中部长召开记者会
2.转录网址︰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653237148249994
3.转录内容︰
经过了两天,健保署还在平行时空自说自话?
昨天晚上,陈时中部长召开记者会,随后健保署在晚间9到10点发布两个懒人包,重申自
付医材差额上限的政策不会改变。坦白说,卫福部跟健保署的态度非常令人失望。
就以健保署的这张图来说,“二焦点人工水晶体”有15种品项,结果有12种超过核定费用
上限,只有3种远低于上限。健保署说这是同一类的医材,功能疗效都一样所以可以订同
样的上限。你相信特别便宜的这3种跟其他12种的功能相同吗?健保署有什么依据可以这
样说?
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天花板盖下去,结果就是12种品项退出市场,剩下3种低价品项
形成寡占,随时都可以涨价向费用上限靠拢。结果健保署竟然说,“价格高的品项如退出
市场,并不影响病人权益”?这倒底是什么平行时空?
陈时中部长是有sense的,他说收费上限会限制医疗发展,所以一向不是很认同牙材设收
费上限。
不过陈部长又说,这次的医材自付差额有前提,至少规划沟通1年半,所以不一样。
但是我去看2020.05.21健保署的健保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共拟会议,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
就说:“健保支付上限未调整,对健保总额预算无财务冲击,又自付差额特材非仅限眼科
特材要核定自付差额特材费用,爰难以品项别订定费用,另依功能类别核定费用,品质应
如何确保。”
医界反对的理由很明确具体,健保署有回应吗?有调整吗?当然是没有。如果是这种“反
正我就要做不过你有意见还是可以说”的沟通方法,沟通10年也没有用。
我要呼吁卫福部,不要再说什么“医事团体若有质疑品项,可于这一两天向健保署表达意
见,将交由专家进一步讨论”的干话了,暂缓实施自付医材差额上限,好好跟各界代表讨
论,该踩刹车就刹车,不要拿病人的权益开玩笑。
传说中的沟通:
全民健康保险药物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共同拟订会议特材部份第44次(109年5月)会议纪录
:
会议记录:https://bit.ly/2zqnHNR
议程及会议资料:https://bit.ly/3fhlQdw
https://imgur.com/lXobyNl.jpg
4.附注、心得、想法︰
这次的医材新制 真的是对陈时中的金身有很大的考验
希望陈时中能拿出符合他民调支持度的道德勇气出来
真的不行的政策就勇敢的跟上层说不
大不了就辞官走人 也不要替这种鸟政策来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