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两位大律师用政党法第16条主张民众党可能连续4年无法召开党员大会,用政党法
第27条第1款规定可能被解散,民众党用以下理由主张召开党员大会不用党员二分之一以
上出席就好了吧
1. 章程第12条、政党法第16条,是在规定党员大会的决议门槛,不是在规定党员大会的
召开门槛。无党员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只是无法成立决议,并非无召开党员大会
2. 章程第11条、政党法第27条,并未如政党法第7条要求出席政党成立大会时应达一定人
数
3. 党员非如中央委员有人数定额,故依章程第29条应适用内政部会议规范第4条第1项(
三),不受开会额数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