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党章、政党法、人民团体法-民众党党

楼主: buzzard (Buzzard)   2020-06-12 10:12:10
针对这两位大律师用政党法第16条主张民众党可能连续4年无法召开党员大会,用政党法
第27条第1款规定可能被解散,民众党用以下理由主张召开党员大会不用党员二分之一以
上出席就好了吧
1. 章程第12条、政党法第16条,是在规定党员大会的决议门槛,不是在规定党员大会的
召开门槛。无党员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只是无法成立决议,并非无召开党员大会
2. 章程第11条、政党法第27条,并未如政党法第7条要求出席政党成立大会时应达一定人

3. 党员非如中央委员有人数定额,故依章程第29条应适用内政部会议规范第4条第1项(
三),不受开会额数之限制
作者: pujipuji (噗叽)   2020-06-12 10:21:00
为啥不是适用会议规范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永久性集会,得自订其开会额数。如无规定,以出席人超过应到人数之半数,始得开会”党员人数怎么会是无定额?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0-06-12 10:24:00
太凹了吧,那两位党员聊天可以是"党员大会"吗?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轰高灰)   2020-06-12 10:56:00
只是他们公开的谈话已说明他们党员有一万二 应该不算无定额吧
作者: chiangdapang (蒋大胖)   2020-06-12 11:31:00
党员大会,并非会议规范中第4条第3款的永久性集会如果是的话就可以学洪秀柱在中常会硬坳过半的搞法抱歉,永久性是第1款因为党员大会是不定额数,无法扣除请假、因公等人数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0-06-12 15:00:00
无法成立决议那开党员大会干嘛?喝咖啡聊是非?去看一下哏图好吗?不管是要做什么,都要经过党员大会决议不是吗?
作者: chiangdapang (蒋大胖)   2020-06-12 15:31:00
楼上,开会与决议是两回事政党法本身并没有要求你开会做出决议才算开会,除非是个别会议有自订的限制至于看梗图的就算了,我黑柯不比你少,但是要黑柯也要理性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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