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政治太狂热,投票热情太高。
以前50%确实不可能达成,但现在一次砍到剩25%也是太过。
至少应该30%,甚至到35%,比较合台湾的国情。
25%代表 换成普通选举(两边候选人都能选的选举) 投票率过50%,拿到至少一半票数
30%代表 换成普通选举(两边候选人都能选的选举) 投票率过60%,拿到至少一半票数。
35%代表 换成普通选举(两边候选人都能选的选举) 投票率过70%,拿到至少一半票数
台湾一般直辖市与县市长的选举,绝对过60%,平均可能有到65%,2018高雄市甚至73.54%
罢免县市长应该至少要30% 合理点,35%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