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rbomd (dysphagia)
2020-06-06 18:09:46感谢高雄市民用选票写下历史,
也希望这罢免能让未来的从政者在要烙跑前有所警惕.
刚才听电视说韩还可以再当七日市长,
但根据选罢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选委会要在投票完毕"七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那是不是不一定要等到第七天才公告,
也可已提前公告?
不过为了避免被说罢韩国家队,
选委会应该还是会拖到最后一天才公告吧.
第 91 条
罢免案经投票后,选举委员会应于投票完毕七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罢
免案通过者,被罢免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