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精神病的相关条例,法务部做了以下表示:
"关于精神病的相关条例,将修正为不限强制治疗时间,直到治好为止。"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5/1730636.htm
这下子好了,
走在路上,被精神病患捅刀捅死或受伤的话,
1) 可能无罪免责免刑。
2) 精神病患一直强制治疗到治好为止。
3) 如果治不好的话,就一直治下去。
4) 然后没有人知道精神病患何时算"治好"!!!
5) 然后你又被捅的话,再重复第1条,往下走下去。
至于受害人可以有那些补偿、赔偿或保障,
国家可以怎么帮助被害人,法务部难道不用来说说吗?
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
=> 你只能怨你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