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YZZKK (①②③)》之铭言:
: 我在想哦
: 就算真的成功罢免掉,也一定会申请罢免无效的诉讼
: 诉讼旷日费时,二审后早就拖到2021年底,很快就到下一届选举。
: 花了这么多时间、钱只让他早半年下台会不会很不值得呀,不符合成本效益。
: 虽然都走到这步了,该花的成本已经投入,但总觉得这件事实质意义不大。
你搞笑吗?罢免要是通过,这行政行为是直接具执行力
提罢免无效诉讼无法中断执行力好嘛?!
依选罢法第91条第1项,选委会应于7日内宣布罢免结果
被罢免人自结果宣布日起,解除职务
“罢免案经投票后,选举委员会应于投票完毕七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罢
免案通过者,被罢免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职务。”
纵使韩国瑜提起罢免无效之诉,依选罢法第124条第3项规定:
“罢免案之通过经判决无效者,被罢免人之职务应予恢复。但无法恢复者,
不在此限。”
他要胜诉才有办法恢复职务,而且诉讼拖超过两年以上,倒楣的还是他
因为早就任期结束,他也没办法恢复职务了,顶多请求损害赔偿之类的
要带风向可以先查一下法条吗?这有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