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标题︰
【花一千换三千 三倍券的适法性?】
1.转录网址︰
https://tinyurl.com/ycu6z6cc
2.转录来源︰
杨宝桢FB
3.转录内容︰
【花一千换三千 三倍券的适法性?】
行政院昨天(2)宣布推出振兴“#三倍券”,希望透过民众花1000元换3000元三倍券的方式
,来振兴受到疫情冲击的经济。
不过外界持续有些质疑声浪,其实这样只有实拿2000元,命名为“三倍券”是否适当?为
什么不能比照类似马政府时期,直接发放3600元 #消费券 的方式,或是直接给现金呢?
这次振兴三倍券的模式代表这3000元当中有1000元是民众的血汗钱,而不是全数免费发放
;不禁想问政府,这样的发行方式,#适法性 为何?
若依据财政收支划分法,难道这1000元是属于“#税收”吗?又或是属于独占及专卖收入
征收特许费,还是算规费收入呢?又该归哪一个机关执行审查计算复核呢?
希望政府能对于这1000元的现金 #收支法源 根据说清楚讲明白,不要给外界“带头违反
规定”的感觉,让振兴的美意打了折扣。
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https://reurl.cc/X63oAj
4.附注、心得、想法︰
蔡壁如质疑健保卡买券后,民众党再打三倍券适法性问题。民众党发言人杨宝桢在脸书发
文指出,三倍券是先收1000元,这1000元是属于税收、特许费,还是规费?呼吁政府应对
这1000元现金的收支法源讲清楚,不要带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