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看了一下游说法
要罚也是游说人吧
不过被游说人的确也是有责任
游说法第14-15条
第 14 条
被游说者所属机关应指定专责单位或人员,受理游说之登记。
第 15 条
依本法规定不得游说而进行游说者,被游说者所属机关应不受理其登记,
并以书面通知游说者;被游说者应拒绝其游说。
对于得游说而未依法登记之游说,被游说者应予拒绝。但不及拒绝者,被
游说者或其所属机关应通知游说者限期补行登记。
柯市长没有去督促远雄登记,的确是犯了错
不过柯市长很可能也不知道这法律
所以政风处长有一定的责任
你不就主管机关吗? 怎么感觉撇得很清阿,你的长官柯文哲不清楚,难道你不清楚?
总之还可以补登记,因为法律只说限期,又没说限多久
建议柯市长快点叫远雄去补登记,那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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