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邱显智&王婉谕-更全面的司法监护制度

楼主: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20-05-22 14:52:39
https://i.imgur.com/eX7osGr.jpg
记者会直播影片:
https://reurl.cc/Kk246n
(懒得看内文的话 最后面有懒人包2张图)
邱显智
https://reurl.cc/Kk24K9
最近,因为几个刑事案件,激起社会对于监护处分制度的讨论,也让大家关注到“刑法”监护处分与“保安处分执行法”的不足。而司法及医疗的第一线人员,也反应相关法律确实有必要配套修正。所以在上周五 王婉谕 委员和我邀请学者专家及机关代表们,进行了一场修法公听会,并在今天早上的记者会,表达我们统合各界意见之后的修法立场。
 
1 监护处分个案,要有符合需求的分级分流机制
 
台湾每年受监护处分人数约在 200 人,九成左右采取于医疗机构住院的模式。然而,受监护处分人其实有各种不同的样态(如精神障碍、心智缺陷、行为问题、人格违常、物质使用疾患),不是所有的状况都是和送到医院。举例来说,智能障碍或发展性障碍的处遇处所,此类心智缺陷的个案如果没有合并精神疾病,则并非属于“需给予医疗及照顾之疾病”,送来医院也不知道要干嘛。
 
就此,我们认为,国家施以监护处分的目的,应该是基于受监护处分人之需求评估,提供适切的分级分流处遇,制定以转衔社区支持为目标的处遇计画,才能协助稳定受监护处分人身心状况,重建个案的生活结构。
 
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处理个案的状况,让遗憾的情形不再发生。
 
2 监护处分的延长和衔接,要符合实际需要和比例原则
 
在本次修法期间,社会各界对于现行监护处分五年的期限,认为有所不足。因此,对于受监护处分人涉犯重罪的状况(死刑、无情徒刑或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们这次提出的修法,将监护处分的期间可以逐年延长,与原处分期间并计最长十年。而是否有延长之必要,也要有完整的评估与制度设计。毕竟监护处分作为一项国家处遇与治疗作为,也是耗费国家资源所进行的措施,必须审慎衡酌执行的比例原则。
 
而在监护处分即将结束的时候,现行法只有在精神卫生法第31条,规定“通知其住(居)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予以追踪保护”的措施,但对于可能仍有强制治疗的个案,也欠缺转衔的机制。因此,对于受监护处分的精神疾患者,我们也规定要在监护处分执行届满前,提前评估个案与社区精神卫生体系转衔的需求,必要时也要申请强制住院或强制社区治疗,以在监护期间届至后无缝接轨到精神照护机构。
 
修法的内容还有很多,完整的法案,我们会在下周一提出。
王婉谕
https://reurl.cc/rx0rxk
“更全面的司法监护制度:监护处分修法提案记者会”
 
先前铁路杀警案一审宣判无罪,并施以监护处分五年,让社会各界对于“刑法”监护处分与“保安处分执行法”有许多讨论。今天上午,我和邱显智一同针对现行“刑法”监护处分相关规范不足,导致实际运作上存有缺漏,以及第一线人员反映“保安处分执行法”有配套修正之必要等,召开修法提案记者会,希望让我们的司法监护制度,更为全面!
 
▋监护处分个案,应有适切的分级分流机制
 
目前每年受监护处分人数约在 200 人左右,其中约九成,采取于医疗机构住院的模式。然而,受监护处分人其实有各种不同的样态,例如:精神障碍、心智缺陷、行为问题、人格违常、物质使用疾患(药酒瘾)等等,且有合并两种以上疾病或困难之情形,因此,并非所有监护处分个案都适合送到医疗机构住院。
 
举例来说,智能障碍或发展性障碍的处遇处所,此类心智缺陷的个案如果没有合并精神疾病,则并非属于“需给予医疗及照顾之疾病”。
也因此,这样类型的个案其监护处分处所应非医院,因为此类障碍者并没有可受治疗的“疾病”。然而,目前监护处分的处所,并未加以区分。
我们认为,国家施以监护处分的目的,应该是基于受监护处分人之需求评估,提供适切的分级分流处遇,制定以转衔社区支持为目标的处遇计画,协助稳定受监护处分人身心状况,重建个案的生活结构。
 
▋监护处分的延长期间,应衡酌比例原则
 
现行监护处分 5 年的期限,是否有延长之必要,应有谨慎的评估与制度设计,监护处分作为一项国家处遇与治疗作为,必须审慎衡酌执行的比例原则。如果不分情节,一律延长监护处分之期间,除了可能导致情轻法重的局面之外,后果亦将是目前以住院为主的医疗端,难以承受之重。
举例来说,如果原本的犯行像是窃盗,原本最重本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刑法”加重诈欺罪,其法定最重本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监护处分在实际执行上只要一延长,便可能远远超出原所犯行的法定最重本刑。第一线人员也反映,个案恐将以监护处分留置在机构更长的时间,产生轻重失衡的结果。
 
因此,针对上述种种情况,除了在延长监护处分外,这次我们提出的修法版本,还包括了其他整体配套,希望能让台湾的监护处分更为全面。
 
(相关条文修正草案重点,可以点开图片了解更多)
https://i.imgur.com/im9K2q3.jpg
https://i.imgur.com/5oqMbu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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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正式提案 会有更多详情
作者: mxr   2020-05-22 14:57:00
时粉都乖乖当小绿了你主子还在撑 XD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5-22 15:02:00
推个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0-05-22 15:06:00
遇到问题 还是时代力量会先想要负责任的解决一楼当小丑当习惯 发挥的挺不错的
楼主: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20-05-22 15:12:00
今天不知为何 白粉们很嗨
作者: SuperBMW (超级O奔驰)   2020-05-22 15:13:00
这种小丑在棒球版更多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20-05-22 15:18:00
一楼之前没这么崩溃的啊 今天是怎么了 又没发生什么事时力邱立委和王立委对这部份应该都已经接触很多年了
作者: mxr   2020-05-22 15:30:00
这里不就hate板 是要有什么水准 之前看时粉们喷这么爽 现在被喷下就玻璃心 理性自诩社会菁英 难怪被绿粉压着打 呵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当然爱用瑞士刀)   2020-05-22 15:38:00
这两个有什么毛病 超过又怎么样 这些犯罪人就是有毛病啊 有毛病的人你去监护他多久的期限 跟他所犯的罪 应该要关多久这根本是两码子事情我建议送到时代力量党部 叫你们党工每天泡咖啡给他这样子 时代力量给他满满的社区支持有毛病的人应该被监护到医疗院所认为他没有在伤害人的机会才可以放出来 还去设一个期限就已经很好笑了现在还想要缩短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20-05-22 15:47:00
有分流才不会让社会负担太大啊 不然现在社会资源很够?现在医疗院所也很够就是?纳税人都不想出钱养了 人家提了别的方式也能嘴
楼主: octopus4406 (章鱼仔)   2020-05-22 15:54:00
看管犯罪也需要人力和资源啊 不分流是叫这些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做功德喔?
作者: e12518166339 (耐纶)   2020-05-22 15:57:00
这年头白莲教的小鸡除了在别人文章喷屎之外,完全没有别招了,哭哭喔
作者: mxr   2020-05-22 16:19:00
楼上自己就在干自己说的事 真是奇葩 XD
作者: e12518166339 (耐纶)   2020-05-22 16:22:00
感谢民众党支持者再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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