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针对立委黄国昌表示将推动囤房税修法,财政部则回应,现行房屋税条例规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税率1.2%;其他供住家用者,税率最低不得少于1.5%,最高不得超过3.6%。各地方政府得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
不过,由于目前各地方政府非自住的住家用征收率,仅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按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桃园市为2.4%,新竹县为1.6%,其余新北市等17个县市均为最低税率1.5%
房价所得比约14倍第一名台北市:
三房以上非自住 实施拉到最高3.6%
甚至还希望中央修法把上限修到4.8%
房价所得比约12倍第二名新北市:
却是反其道而行,原有2.4%调降到1.5%
其他县市房价所得比都是10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