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余:有人就是喜欢被看私处 怎么会说是错的呢?
中时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天针对韩国“N号房”事件讨论相关刑法修正案。有立委提案针对
散布、播送、贩卖猥亵图文影音,增加检举人制度并给予检举人奖励。民进党立委蔡易余认
为刑法认定猥亵其实是非常不确定的,应该回到被害人提告,“有人就是喜欢被看到私处,
怎么会说这样就是错的呢?”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提案修正《刑法235条之一》,针对散布、播送、贩卖猥亵图文影音,增
加检举人制度并给予检举人奖励。这项提案引来立委之间的论战。吴怡玎认为像是N号房就
显然是个有组织的犯罪,检举人可能会有压力,因此有保护检举人的必要,且很多人可能不
想惹事,才设奖励制度。
蔡易余则认为,猥亵物在刑法上其实是是非常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奖励制度恐怕造成竞相检
举的现象,且会让检警负担过重的检举量。蔡也认为,有些次文化包括言情小说、动漫等如
果涉及腥羶色,也要被检举的话,会被认为管太多,且不尊重次文化。
吴怡玎则反问蔡易余,“你说的是漫画,不是真人吧?”蔡易余说,“真的人,有些也是接
受度很高啊”,吴进一步质疑,“所以你是要鼓励?”蔡易余解释,“不是要鼓励,是尊重
他(次文化)的存在。”
蔡易余说,如果明文规定可以检举,会造成案件量大增,不如回归被害人提告,交检警侦办
。如果被害人认为被侵害,图文影音被散布出去,当然是违法的,“但也有很多人是喜欢暴
露给别人看的,社会上就是有这些人”,“如果被害人就是喜欢被看到私处,怎么会说这样
的次文化就是错的呢?”
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处理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吴怡玎所提《刑法235条》、吕玉玲所提《刑法2
31-2、235条》修正草案,因朝野无共识,全案保留朝野协商。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所提《刑法222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
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增列“以录音、照相、录影直播方式犯之者”,加重其刑可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务部对此敬表同意,委员会决议通过,不需经由党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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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物要定义还真的很困难,有人喜欢被看私处、也有人露肩都受不了
的确是一个需要很严谨讨论、与尊重不同族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