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法律提案就是毫无法治专业。
有犯罪事实,取消立委资格,乍听很合理。
问题是谁判断有无犯罪事实? 这个人客观吗?
就是法官嘛!
先不管台湾法官恐不恐龙。
你从制度上设计成“法官一人可以拔掉几万票选出的立委”,从权力制衡上就是白痴设计。
傅昆萁当然有问题,
但今天如果是一个有争议的案子呢?
法官的“罢免权”会不会影响他判案心证?
我不知道民众党提这个案,是单纯没有权力制衡的概念就来立法,还是只是趁人民觉得傅保有资格不合理,就跳出来蹭一波声量啦。
确实可以想一个傅昆萁条例遏止。但绝对不是这种设计有问题的法律。
※ 引述《yuxds (与人为善)》之铭言:
: 1.新闻网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2639979
: 2.新闻来源︰风传媒
: 3.新闻内容︰
: 傅崐萁带职入监 赖香伶将提修法:立委受有期徒刑判决确定,须解职另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