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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带职入监 赖香伶将提修法:立委受有期徒刑判决确定,须解职另补选
无党籍立委傅崐萁因涉及内线交易、违反证交法遭判刑确定,将以立委身分入监服刑。民众
党党团总召赖香伶15日上午表示,由于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等地方民意代表遭判
刑确定后,地方制度法第79条就要求必须解职、依法补选,但立委却可以带职入狱、不须
补选,“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正面处理的问题。”
她指出,台湾民众党团将提出修法,让立法委员比照地方制度法,只要发生“受有期徒刑
以上刑之判决确定”等情况,必须立即解职、另行补选。她认为立委不应该有特权,身为
中央民意代表,应该采取严格的自律标准。
赖香伶解释,目前的法律,对于立委遭判刑但没有宣告褫夺公权时,依然能保有立委的身
分,立委服刑时甚至还能行使书面质询、资料调阅、提出议案、召开协调会等职权,立委
服刑时,是矫正署收容人,却可质询矫正署的相关议题?这样的监督者、被监督者的角色
错乱,应该立即改正。(相关报导:为何不立刻开除李来希?他点出国民党害怕得罪“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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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也提到,对于我国是立委单一选区的选民来说,唯一代表该选区的立委入监服刑,立委
势必无法进行口头质询、议案表决,使该选区的选民民意在国会没有代表,对更是对民主
制度的妨害,不利于该选区民众的权益,“我认为,不论是中央或地方民代标准都应该一
致,一旦立委被判刑确定,立委就应比照地方民代解除职务、重新改选,才符合民主制度
的基本精神。”
4.附注、心得、想法︰
让被抓去监狱关的人继续当立委
还能继续执行立委的权力 真的是太瞎了
反正也不管最后是谁推 希望相关的法条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