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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是民众对政府官员对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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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显智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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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录内容︰
清廉,是民众对政府官员对最基本的要求。打贪反腐,更是司法改革最瞩目的项目之一。蔡英文总统还记得,2016年就职演说提到司法改革的掌声吗?
四年过去了,法务部版的“影响力交易罪”、“公务员餽赠罪”从2018年5月提出后,就再也没有消息,行政院没有审查,更不要说送到立法院来。执政党到底有没有打击贪官污吏,大家都在看。
在现行的《贪污治罪条例》中,由于最高法院有些见解认为,现行受贿罪成立,贿赂或其他不法报酬,与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必须要有“对价关系”才能成立。简单来说,法定职务之不法对价才能判刑。这会导致,如果无法证明和职务行为有高度对价关系,就无法定罪的漏洞。
这个漏洞,正是造成台湾贪污定罪率,相对其他国家长期偏低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贪污案件时常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发回更审,长的甚至到一、二十年才定谳。就算最后终于定谳了,贪污受刑人也可以于执行后不久,申请到外役监缩短刑期。
定罪困难,极长的审判过程和快速缩短刑期的外役监,成了贪污犯的天堂。
执政党到底有没有想要打贪,还是根本不想打,以免打到自己人?
更何况,我国于2015年5月20日公布的《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施行法》,第18条就要求制定“影响力交易罪”。依本法第7条规定,3年内应完成符合公约的法令修订。现在已经2020年5月了,相关条文到底在哪里?
因此,在今日的 时代力量党团召开“别让立法院成为贪污纵放的共犯”记者会中,我们再次对于《贪污治罪条例》提出几项修正:
1 增订“不法餽赠罪”:只要证明贿赂与职务行为间具有原因关系即可。
2 增设“不法关说罪”:对公务员收取贿赂,而滥用其影响力进行关说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也是俗称的影响力交易罪)。
3 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而受徒刑执行案件,应提高假释门槛,从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累犯逾三分之二提升到四分之三,而不是早早去外役监享受缩刑、迅速假释。
520在即,我们要呼吁蔡总统,尽快赶上落后的司法改革进度,交出漂亮的反贪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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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早上的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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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反贪污是蔡英文的政见
但2018以来到现在,政府都没有再提起这个主题了
现在已经没有连任压力了,dpp政府是不是该好好实践自己的承诺了?还是要再弄一个官官相护、充满漏洞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