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今天想向各位请教的是宪政惯例这回事
因为晚上看到老天鹅的影片
在酸苏光头率领内阁总辞
之后蔡总统宣布新内阁仍由苏光头续任
然后老天鹅留言区一些人就直接说苏光头这是在做秀
只不过 小弟就想起来 而且如果没有记错的话
高中公民老师说这是宪政惯例
就是在总统新任期开始前
内阁“礼貌性”地总辞
然后总统通常还是会留任这批内阁
不知道是我从高中以来就对这个有误解
还是说其实是老天鹅留言区那些人有误解
我上网查也是两种说法都有
有文章还写根本没有宪政惯例这种东西
是为了政权而合理化自己行为的东西?!
有没有熟知宪政惯例的人可以为我解释一下
感谢囉!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20-05-12 02:38:00我想问你所谓为政权合理化的意思是啥
作者: rumor3456 2020-05-12 02:43:00
总统新上任内阁本来就要总辞 把他想像成一个程序或规定就好
作者: rumor3456 2020-05-12 02:48:00
不过我很好奇 说没有宪政惯例的 是说台湾没有呢 还是全世界都没有
作者:
stesome (corn)
2020-05-12 02:50:00好像你讲得是对的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20-05-12 02:50:00这么说好了 现在行政院长是总统任命 新总统上任自然会提名新的行政院长 但修宪前行政院长是要立法院同意的 释字387更跟你讲立法委员改选后阁员应总辞
作者: rumor3456 2020-05-12 02:51:00
宪政惯例这种东西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几乎就是宪法了 在台湾的话 算是宪法的补充吧 毕竟宪法的规范很难修改又言简意赅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20-05-12 02:52:00问题是后来行政院长改成只要总统任命就可以了 不必跟着立委改选总辞 但已经有惯例所以沿用下来 虽然理由不一样就是了
当初写五权宪法的人,乱写一通,后来再怎么修宪也很难修到正常以前上大学的宪法课程时,宪法老师把中华民国宪法骂到臭头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20-05-12 02:53:00在半总统制国家,因为内阁的提名权跟同意权分属总统与国会,因此当其中一方获得新民意授权后,内阁就需要总辞以示尊重新民意,给新总统/国会有完整的空间决定组阁人选。不过现在台湾的内阁已经不用获得国会同意了,所以照宪政逻辑来说国会改选也应该不用总辞,因此大法官为了解决这个争议才创造出了一个“礼貌性总辞”的宪政惯例出来。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5-12 04:34:00这个名词不是很常听的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