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杀警无罪应废止法条?台大法律学生:不支

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20-05-10 03:13:16
一堆人帮高阶种姓婆罗门发虑人护航,
骂低阶种姓吠舍平民法盲。
是平民吠舍法盲,还是发虑人婆罗门恐
龙,很容易弄明白的。下次有精神病患
拿着倚天剑,哦,不,拿刀砍死发虑人
,看发虑人怎么判,不就知道了。
疑?上次不是有个开车撞死婆罗门发虑
人的吠舍平民,不可教化,历审都被判
死刑了吗?
※ 引述 《DingLey (丁力)》 之铭言: 
: 所以这是怎样? 法律系学生骂老百姓是恐龙百姓就对了?
: 是吗? 
: 那以后随便一个人都去杀警察 最好连杀十个警察 然后都跟法官说自己是神经病好了
: 要不要? 手上都拿刀了还能叫做当下无法判断他自己在做什么吗? 
: 除非是不用刀不用枪 徒手杀死了警察再说好吗
: 不过 杀人只靠空手 应该也是武术高手才做得到啦 要不然也是受过专业特工训练的人
: 才有办法徒手杀警啦 武术高手杀人也没办法被法官引用第19条第一项啦 
: 果然在台湾当神经病是免罪金牌啊 这个牌真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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