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杀警无罪应废止法条?台大法律学生:不支持

楼主: B0858B   2020-05-09 16:47:18
1.转录标题︰杀警无罪应废止法条?台大法律学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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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姓男子刺杀铁路警察一案,由于郑嫌罹患思觉失调症,法官一审判决无罪,引发全
国舆论譁然,民怨沸腾骂声一片,然而,法条规范与大众认知之间,似乎存在不小落差,
究竟在法律人眼中,是如何看待此次案件?本报邀请台大法律系在学生,提供广大民众一
个不同的思考角度。
目前就读于台大法律系大三的黄小姐指出,在用以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刑法犯罪三阶理
论》中,包括: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项条件,以杀警案来说,郑嫌罹患思
觉失调症,且于案发时正处于急性发病期,便是具有“阻却归责事由”,不符合“有责性
”此项条件,因此犯罪不成立。
根据刑法第19条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
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
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黄小姐强调,精神障碍皆须经过医生判定,
绝非毫无事实、专业根据。
谈及现今修法声浪,黄小姐表示,支持加强教育、医疗等相关处置,然而,若要直接废止
法条,则不那么支持,一为刑法第19条影响层面广大;二为即便废止,亦不具预防效果,
如郑嫌一般的精神病患,原本就不是知道可以无罪,才刻意犯下罪行,即使改为有罪,也
无法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更可能加重“社会排除”,扩大对于精神病患的歧视及不理
解,黄小姐强调,许多精神疾病、忧郁症患者,其实十分需要与社会进行连结,直接远离
、隔开,不会是最合适的做法。
4.附注、心得、想法︰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三年级学生表示,不那么支持直接废止法条
,因为不具预防效果,更可能加重“社会排除”,扩大对于精神病患的歧视及不理解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5-09 16:48:00
学生就是学生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5-09 16:49:00
不去问教授 法学人士 问学生?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0-05-09 16:51:00
法律逻辑合理 没丢台大法律的脸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0-05-09 16:51:00
可怜哪不问立委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5-09 16:52:00
立法权基本上是民主原则 也可以把精神病患都预防性羁押 看看愿意就诊的比例是增加还是减少
作者: Mitzunari (石田三成)   2020-05-09 16:52:00
问那些民粹立委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0-05-09 16:53:00
精神病患真的判无罪的案例也不多吧重点是对于犯罪受害者的家属的协助看那个样子也没啥钱赔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5-09 16:54:00
问教授跟法学人士,大概也会得到类似的答案啦,啊就他们教出来的啊Xd之前看新闻整理,其实神经病判无罪的最近还是有,这次是杀警察才吵大
作者: tsgd   2020-05-09 16:57:00
连了个半天 除了大家对他们无可奈何之外 还剩下什么/他可以不吃药 我们得求神拜佛希望不要遇到疯子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5-09 16:59:00
没犯案的神经病就算了,有犯案的还是想个办法隔离比较好
作者: ll6a (老成a~)   2020-05-09 17:08:00
法律人的思维都差不多,从考试开始就要揣摩上意,写出让法匠满意的答案才
作者: tsgd   2020-05-09 17:09:00
法律素养训练整套的 你可以看成是专业过程也可以理解成是法律人自己的复杂防卫机制w他们可以得罪广大民众 但可不能得罪学长姊跟教授们啊
作者: ll6a (老成a~)   2020-05-09 17:11:00
我是不信有人写支持死刑还能通过司法官考试律师考试
作者: rltc (rlin)   2020-05-09 17:12:00
倒果为因 现在民众歧视精神病患是因为法官判很多次杀人无罪不这样判谁会歧视病患
作者: vilevirgin (双簧之美)   2020-05-09 17:14:00
刑法三阶论就是刑法学的基础 你如果要废19条罪责检验那等于扬弃整个近代刑法学的架构 你问任何学法律的教授学生都会是一样答案啦
作者: ll6a (老成a~)   2020-05-09 17:14:00
法律人从学校养成的就是“无罪推定”“可教化”当了法官会更往理想化,不过用脑子想想无罪推定根本做不了任何事,所以一旦因为自己的正义之心选择检察官就会舍弃那些理想主义的废论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5-09 17:19:00
歧视就歧视啊 爽啦操给我一个不歧视废物的理由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0-05-09 17:31:00
学生的言论也能成为新闻?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顾钱多离家近)   2020-05-09 17:48:00
不知道有没有发觉近年来 台湾很多案件都判是精神病犯案 真的刚好都是精神病?还是我们的认证体系有问题?被民众容易的假扮精神病?
作者: tsgd   2020-05-09 17:52:00
我相信他们说的假扮不至于 我更相信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有病做错事就负责 当然法律人要说负责...那我们巴拉巴拉的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5-09 17:57:00
把还原过去状态事实这种神的工作 交给人做 永远都会有诸多瑕疵 只是有些人趁机宣传陪审团制 只怕适得其反 为什么认为 法官加上医师等专业鉴定人加起来会比没有任何相关经验的陪审团还要好骗?台湾要用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 这里面有体系性的逻辑和价值选择 不可能违背与体系的大架构当然可以说台湾人民对于国家要采用欧陆法系并没有民主正当性大可以公投重来用英美法治制用伊斯兰法制就会有不同的基础判断原则适用
作者: chiangdapang (蒋大胖)   2020-05-09 18:15:00
伊斯兰教法中的精神病患也是有减刑的,甚至世界上最早的精神病院在八世纪就在中东成立了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0-05-09 18:44:00
法律人变精神病专家了???精神病不先隔离治疗 要多跟社会连结杀更多人??法律系的以后毕业考照之前先去教化精神病好ㄇ?教化成功才有当法官的资格
作者: r13974682 (UU)   2020-05-09 19:04:00
某楼意思是人人都要当万事通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20-05-09 19:31:00
法律人又在装专业了 法条背一背不会让你变医生工程师好么 哈欠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20-05-10 00:41:00
1.有三阶两阶论两种 2.方法论跟法条规范是两件事情3.台湾法官哪有那么乖 医生说什么就全部采纳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20-05-10 03:29:00
未来法官预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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