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版主还可以私下接案喔?

楼主: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0-05-08 11:59:41
※ 引述《goetze (异教神)》之铭言:
: 连任的K版主竟然承认私下接受匿名检举
: 我说
: 你看到这种讯息不是应该不予理会吗?
: 版务要公开
: 这都有明文!
: 到底哪个版规说你版主可以这样做?
: 我也要怀疑
: 你的判决是否常常私下跟当事人乔?
: 然后接受了去弄人还不顾程序?
: 现在是怎样可以说清楚吗?
我来试着厘清一下
以下几条板龟
第一章 总则
8.所有版务应依政黑/政检规定执行/处分,结果应公开于板面上,并以政检板文章为准
第二章 文章分类
5.“Live”、“新闻”、“转录”分类文章须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得口头警告后删除
a.每日此类文章上限3篇
第七章 板主规范
6.板主对于采水桶处置之违规,应被动处理,待有人检举后才能进行判决
若是暂行版规则不在此限
7.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7-7是看板板面维护,此类违规希望板主主动处理
8.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删(退)文后给予警告,相同违
规再犯者,加罚水桶7天处分。
7-8 个人的理解是希望先让使用者知道自己违规,累犯才有明知故犯条款水桶
11.所有版务处理,应公开于版面上,并以政检版文章为准
7-11又呼应1-8 我的理解是板主处理看板违规行为要能让板众知情,判决要能
经得起检验,但此类应属板龟第三章行为,因此需要当事人自己检举
因此
我的结论有三点
一、第二章维护板面整洁的违规行为,板主主动处理,因此匿名寄信视为提醒
当然可以。
二、第二章罚则根据程序正义,应该先经过警告然后再处罚(水桶)
三、板龟7-6规范板主不得主动介入板友纠纷,采不告不理原则,所以g板友争执点
应该不存在,因为你质疑的个案不是违反板龟第三章,而第二章本来就是板主
主动可以处理的部分。
当然程序正义什么的,只是个人看法,裁量都是板主跟小组长你们做
只是我认为可以把几个条文的立法意旨讲述的清楚一点
不然我也只能根据自己的猜想稍微猜一猜 只是不知道对不对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5-08 12:02:00
感谢您的意见,会提案修正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5-08 12:03:00
友情推拉拉,字好多懒得看XD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5-08 12:07:00
关于这案~我只看政检版板规再者~版规写再好~依最近版主的表现~也没用检举成功还要检举人出来提醒版主程序~还不只一次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5-08 12:09:00
好ㄛ谢谢拉拉:)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5-08 12:09:00
我也实在是.........
作者: Rrrxddd (RRXD)   2020-05-08 12:41:00
看一些无病呻吟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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