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反罢韩的律师行不行啊?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20-05-07 19:23:07
※ 引述《teeo (teeo)》之铭言:
: 找一个理由让法院受理审理
: 有这么难吗?
: 又不是要胜诉
简单说一下韩导败在哪里,先说三个时间点:
1.20 中选会发函给罢韩团体,可以来领取第二阶段连署名册,同时告知必须在60日
内完成连署以及相关法律效果
3.09 罢韩团体交出第二阶段连署书
4.17 中选会公告罢韩成立,将进行第三阶段投票
韩导一方认为罢韩团体“偷跑”,所以1.20中选会根本不应该让他们进入第二阶段连署
,依据这个理由要求停止罢免投票
最高行认为1.20中选会发函只是一个程序行为,类似政府的罐头语音资讯告知,无法
独立成为行政争讼的标的。如果要诉请罢免停止执行,应该要针对4.17的中选会罢免公
告,这个才是真‧行政处分。有行政处分才会诉愿和抗告。
至于什么是行政处分,任何一本行政法教科书开宗明义都有讲
懒人包:诉状写错了,帮 QQ
作者: teeo (teeo)   2020-05-07 20:41:00
推懒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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