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夜店宣传用女童祼照 卢秀燕:可恶!最重6

楼主: ian19940120 (面包超人的红豆馅)   2020-05-07 11:51:28
夜店宣传用女童祼照 卢秀燕:可恶!最重可罚60万元
2020-05-07 10:47 联合报 /
https://s.yam.com/BHKtj
记者陈秋云/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有夜店业者,在网络宣传照中放置女童裸露照,引发各界关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立即要求业者下架网络宣传照。市长卢秀燕表示,要求海报下架,查证如业者或家长违反儿少法,将严厉处分,最重可处60万元。
台中市长卢秀燕大骂业者“可恶”要求立即把海报下架,并厘清儿童有没有进入夜店?是谁带儿童进入夜店?夜店业者有没有禁止儿童进入?家长是否同意儿童拍摄裸露照?是谁拍摄这些儿童裸露照?
社会局指出,业者和家长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儿少法第49条第13款规定“不得带领或诱使儿童及少年进入有碍其身心健康之场所。”另外,儿少法第47条规定“儿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种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级电子游戏场及其他涉及赌博、色情、暴力等经主管机关认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场所。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禁止儿童及少年出入前项场所。第一项场所之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拒绝儿童及少年进入。”
即使儿童没有进入夜店,但拍摄儿童裸露照放置网络宣传,社会局指出,这也涉嫌违反儿少法第49条第11款“不得利用儿童及少年拍摄或录制暴力、血腥、色情、猥亵、性交或其他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盘、磁片、电子讯号、游戏软件、互联网内容或其他物品。”或是儿少法第49条第15款“不得对儿童及少年或利用儿童及少年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另儿少法第46条之1还规定“任何人不得于互联网散布或传送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内容。”所以除了要求业者下架网络宣传照,同时呼吁民众不要转载散布,以免触法。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9-05-07 11:51:00
重罚60
作者: gogoto990 (超级喜欢陈俊秀)   2020-05-07 11:52:00
震怒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0-05-07 11:52:00
不是应该通报FBI吗?
作者: maikez (无敌铁金刚)   2020-05-07 11:56:00
8大行业几乎可以说是一只脚踩在红线上,现在还出这种事,卢不知道会不会想修理这些行业
作者: PunkGrass (庞克草)   2020-05-07 12:10:00
图呢
作者: hawdaiya (浩呆小鸭)   2020-05-07 12:11:00
卢阿婆早就有充气娃娃欸
作者: kugiru (异于常人)   2020-05-07 12:18:00
这真的很糟糕
作者: alan9064 (shawn8875)   2020-05-07 12:27:00
图?
作者: cg7123456 (潜水王)   2020-05-07 12:33:00
图勒
作者: okgod (!)   2020-05-07 14:31:00
台中市真的是越来越糟糕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20-05-07 14:35:00
用女童太over了吧= =
作者: seazure2016 (音飨)   2020-05-07 15:42:00
用女童太夸张了 是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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