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台湾需要“陪审制” ─ 从“占领行政院

楼主: vikk33 (陈V)   2020-05-02 1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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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需要“陪审制” ─ 从“占领行政院案”的有罪判决谈起/陈师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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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台湾高等法院逆转前次地院的判决,改判“323占领行政院案”的十多名年轻被告全
部有罪,其中有些是依“煽惑他人犯罪,具主观犯意”而处刑,有些则是“妨害公务”及
“毁坏公务物品”等罪。这件案子其实是太阳花学运期间“318占领立法院案”的续集,
前集不论一、二审,所有被告都是无罪确定,认同被告占领立法院是为了阻止“服贸协议
”在立法院“3分钟”强行闯关,所以是行使“公民不服从”的抵抗权。及至本案,一审
法官依照前案的逻辑,承认马政府提出“服贸协议”的程序有重大瑕疵,所以除了涉及破
坏行政院公物的部分之外,对聚众占领的部分依然判决无罪;但二审却认为行政院不同于
立法院,不是民意机关,外人不得任意进入,因此带头闯入的被告有鼓动犯罪的故意,改
判有罪。
这种判决反转的理由十分牵强,有罪无罪的关键在于政府机关的性质有别,即使“
占领”的动机并无二致,都是要阻止马政府与中国暗渡陈仓,企图签订一纸祸国殃民的不
平等条约。高院法官似乎主张,人民非暴力的抵抗权受有场所的限制,只适用于民意机关
、不准许在办公场所。但是“服贸协议”虽然是在立法院审议时暴发抗争,其实当初送审
的行政院才是“始做俑者”,所以在“占领立法院”之后进一步“占领行政院”,是为了
彻底根除祸源,有其必要。二审法官以机关属性做为行为合法与否的界定,明显是以技术
性的法规阉割民意的正当展现,难怪辩护律师形容,这等于回到戒严时期。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长久来台湾职业法官的“独到见解”,他们最拿手的就是找出
一些似是而非或旁枝末节的理由,来証明人民对国家机器的反抗都是违法的、有罪的、不
可放过的,使得大众对反对运动的“合法性”起疑,反而忽视掉反对运动的真正意义。避
免这种诡计一再得逞,正是我们需要陪审制的最大原因。正由于陪审制的平民陪审员都是
法律素人,都是和你我相同的老百姓,所以他们一方面不懂得玩弄法律条文或行政规定来
配合自己的“任务”或“职责”,另一方面因为陪审员不像职业法官,不是活在另一个高
高在上的时空,他们才能充分体会社会脉动、对社会改革者的处境感同身受;我们都来自
同一个社会,甚至同一个阶层,大家都希望这个共同的社区更安全、更进步,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我们都听过“同情心”与“同理心”这两个词,英文也有 sympathy 与 empathy 分别对
应。前者的意思是你能理解别人的感受,后者则是你也有别人相同的感受。如果要简明区
分职业法官制与陪审制,这两个词是最贴切的描述。以“占领行政院案”为例,一位职业
法官如果本身公平正直,没有什么特定政治立场,可能会考虑被告的动机崇高、行为也非
暴力,值得谅解,虽然违法有据,但在罚责上予以轻判或缓刑,这是同情心。但是一位平
民陪审员会有更深一层的“同侪”(peer)感受,若被告所做所为符合该社会的集体利益
与共识,即使确实违反了若干法规、抵触了某些准则,但换做是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因
此当然无罪开释。换言之,公正的法官充其量能发挥“同情心”、轻罚了事,平民陪审员
却能依循“同理心”,断定自始无罪。至于何者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伸张社会正义,
不言可喻。
在“经济正义理论”的领域里,纽约大学教授萧特(Andrew Shotter)曾提出“免
责正义论”(Blame-free Justice),对何谓“正义”有所阐释:如果一位身无分文的母
亲为了养活婴儿,在超商行窃奶粉被逮,法官依〈刑法〉第320条窃盗罪判她五年以下徒
刑,符合正义吗?“免责正义论”主张:若大家设身处地去想,觉得自己落入相同境遇也
会出此下策,那麽就应该承认这件偷窃所造成的所得或财富“重分配”,无需寻求回复,
仍然符合正义,因为不能责己、就不可责人。另一位密西根大学教授费律恩(Hal Varian
)的“免妒正义论”(Envy-free Justice),从相反的角度得出类似的原则:如果没有
别人会对偷窃后的“重分配”滋生妒意,妒嫉那位母亲平白得了什么好糠,那麽就可以同
意这个后果符合正义。这些超然于法条之上的人性考量,使得社会正义的内涵更为丰富、
层次更为升华,正是我们对陪审制平民陪审员的期待。
司法院或许会说:目前该院提议试行的“参审制草案”,也有“国民法官”的设计
,有如“陪审制”的平民陪审员;由国民法官6人与职业法官3人共同就罪责与科刑进行裁
判,岂不是有双重的优点?其实这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虽然草案中明定有罪之认
定需达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好像十分严格、不会冤判,但是一般人面对有头衔的“
专业人士”,往往不自觉会有“矮人一截”的压力,有理也说不清,若再被一些法律术语
一唬,多半怯于表达己见、难以坚持立场。所以法院中即使只有1位职业法官,都可能造
成其他素人的寒蝉效应,更何况多达3人,更何况这3人都是来自现行法院里“同一庭”的
既成团队,长期搭配办案;反观6位国民法官则是逐案随机抽出、仓促成军,过去从无合
作机会、临时也不可能培养默契,所以根本是“团结的少数”对抗“拼装的多数”,胜负
早已决定。这就是司法院搬出“参审制”所打的算盘,表面上接纳了外力的制衡,实际上
获得的是背书,也许可以一时骗得司法信任度的提高,但最终将以葬送司法改革为代价。
村上春树在获颁“耶路撒冷文学奖”时的致辞,或许应该再拿出来检验“占领行政
院案”的判决与司法院对陪审制的打压:
“在一座高大坚实的墙和撞向它的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是的,无论墙
是多么的正确,鸡蛋是多么的错误,我都站在鸡蛋这一边。判断谁是谁非,将另有别人,
也许留待时间或历史来判断。…
你我每一个人都像一个鸡蛋,…也都面对着一堵名叫“体制”的高墙,体制原本是要
保护我们的,但有时它却自有主张起来,开始残害我们,并且使我们互相残害。
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可以触摸到的、活生生的灵魂,体制没有灵魂。我们不能让
体制来宰制我们。我们不能让体制独断独行。不是体制创造了我们,而是我们建立了它。
…这就是我想说的。”
这也是我想说的。
作者:陈师孟 2020.05.01
4.附注、心得、想法︰
我记得最早喊陪审的人
都是主张有陪审阿扁就可以没罪
不过要是真有陪审
台湾大概变死刑率世界第一高吧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0-05-02 19:59:00
很难说 真的要他们陪审判死会犹豫
作者: popmentos (汽水 + 曼陀珠)   2020-05-02 20:00:00
台湾的陪审团可能被黑道威胁或被财团收买 还是不要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5-02 20:05:00
人民根本不想看这种掉书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20-05-02 20:06:00
执政党想帮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话一堆是在打脸自己喔?民进党想帮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话一堆是在打脸自己喔?民进党想帮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话一堆是在打脸自己喔?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5-02 20:07:00
真可笑!"以技术性的法规阉割民意的正当展现"~我就先问~谁来判断何谓民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20-05-02 20:09:00
民进党快点推动 公民不服从 草案 方为正途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20-05-02 20:09:00
法院的权限是依法判决,为什么连这个基本搞不清楚?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0-05-02 20:12:00
很难说,哪天陪审团判死一次发现哎呀死了人我好像还是吃好睡好没啥差那就惨了
作者: rootpresent (本礼)   2020-05-02 20:46:00
首席裁判长统神报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5-02 20:50:00
陪审只能判有无罪 要不要死还是看法官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05-02 20:57:00
台湾人自己当审判者 刑期不会比法官重
作者: VLOOKUP0312 (水草蒸蛋)   2020-05-03 15:43:00
学运案太轻,也不会进入陪审制。不然烦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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