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htw (剑走龙蛇 以血作画)》之铭言:
: 那立法院就该请一位可以将台语翻译成阿美族语的翻译
: 以此类推
: 客语转台语
: 台语转客语
: 台语转国语
: 国语转客语
: 阿美族语转国语
: 客语转阿美族语
: 恕不列举全部
: 这样不仅能让大家知道蔡政府对母语的重视
: 也能增加就业机会,根本一石二鸟
虽然这样讲似乎像是在酸
但依法其实应该是要这样做没错
〈国家语言发展法〉
第 3 条
本法所称国家语言,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
湾手语。
第 11 条
国民参与政府机关(构)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时,得使用
其选择之国家语言。
政府机关(构)应于必要时提供各国家语言间之通译服务,
并积极培育各国家语言通译人才。
依法应该是立法院要提供通译服务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