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民法官“得不给薪” 立委主张工资照给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0-04-15 1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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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中央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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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得不给薪” 立委主张工资照给并保障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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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钟佳滨(左)质询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右)时,认为对于国民法官除给予公假,工资也应
照给。(撷取自国会频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15日)审查“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民进党立委钟佳滨
质询时表示将提出修正动议,包括在国民法官中,任一性别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执行职务期
间应给予公假及工资,并提供托婴及长照等资源。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则认为国民法官具有断
人生死的权力,应提高收贿的罚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5日审查“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在质询
时指出,根据我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政府机关必须采取立法或行
政措施消除性别歧视,并积极促进性别平等,因此他认为参审法草案应加上国民法官及成效
评估委员会的组成应规定任一性别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备位国民法官的递补也应比照不分区
立法委员,由下一顺位同性别者递补。
另外,根据参审法草案,在国民法官执行职务期间,其所属机关应给予公假,但“得不给薪
”,钟佳滨指出,根据劳基法,若给予劳工公假,工资照给;后备军人教召时也同样给予公
假并给薪,国民法官应比照。司法院祕书长林辉煌则说明是因为审理案件时间较长,加上台
湾中小型企业居多,恐降低参与意愿,且国民法官可支领日费新台币3千元,因此明定“得
不给薪”。不过,钟佳滨仍希望司法院考虑,并思考是否能提供家中有孩童及长辈须照顾的
国民法官托婴或长照服务。钟佳滨:‘(原音)未来在修法的时候我们会提出修正动议,任一
性别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不管是国民法官或是成效评估委员会,也希望回归到劳工请假规则
,要给予公假并给工资,最后在执法当中要提供民众实质的资源,不管是育婴或是托老,以
降低民众参与的阻力。’
钟佳滨也希望未来能斟酌个案情况,例如原住民或新住民,在国民法官选任时能考虑族群文
化差异,以避免产生不平等或歧视性对待。
在罚则部分,草案明定国民法官若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认为,公务员若收贿,须面对7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民法官能断
人生死,权力大于公务员,应再考量刑度。
4.附注、心得、想法︰
小笔记
(一)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希望性别平等
(二)国民法官审理案件时恐因审理时间长需大量请假导致参与意愿低
(三)钟佳滨希望参酌个案保障特定族群
(四)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认为国民法官受贿罚则过低和国民法官的权力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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