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包商突除“天外天”剧场 文化部急送

楼主: u9241303 (星海流浪者)   2020-04-02 18:41:04
包商突除“天外天”剧场 文化部急送“暂定古蹟”公文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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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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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有84年历史,是台湾总督府技师斋藤辰次郎设计的台中市天外天剧场,今天上午业主聘顾的工人与怪手机具进驻,正要拆除时,被闻讯赶来的文史团体阻止,双方爆发言语冲突,工头态度强硬,还动手拍打阻挡摄影机,以私人产业为由,要求众人离开,警方隔开双方,中市府文化资产保局立即通报文化部,文化部用高铁送来指定为“暂定古蹟”的公文,包商才愿意暂时罢手,此一建筑暂时逃过拆毁厄运。
位于台中市后火车站(东区)的天外天剧场,启用于日治时期1936年3月,是中市仕绅吴子瑜出资、台湾总督府技师斋藤辰次郎设计建造,曾是台湾规模最大的民营欧式戏院,文史团体认为深具保存价值,前台中市长林佳龙曾呼吁保存,不料,台中市长卢秀燕上任后,台中市政府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在今年3月6日,决议不予指定为古蹟,不登录为历史建筑。
今天上午7时许,天化天周围巷弄,突然被机具与警戒线封锁,现场还有大型怪手等机具,包商还把一辆小型怪手吊到3楼屋顶处,赶来的文史工作者希望停工,与工头等人爆发冲突,工头禁止文史工作者与历史摄影,还动手阻挡摄影镜头,并以私人产业为由,要求文史团体与记者离开。
警方获报赶来阻隔双方,台中市文化资产处长李智富、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古蹟聚落组长张祐创等官员也赶到,与工头协商时,文史工作者听到三楼顶传来机具拆除声音,质疑工人偷偷拆除,双方又引爆言语冲突。
中市警局三分局担心,工人偷偷拆除,会引发争议,掉落物也会伤及众人,派遣员警上楼,将所有工人带下来,张祐创通报文化部,文化部决定列为“暂定古蹟”,并派员搭乘高铁送来公文。
业主聘请的律师林志忠颇生气说,中市的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已决定不指定古蹟,这项处分已经完成,没有人诉愿,中央文化部为何列为暂定古蹟,不尊重地方政府自治权力,也不尊重台中市政府的公权力,文化部以“情况紧急”列为暂定古蹟,这样做不能让百姓(业主)心服口服,工头也说,他今天如停工,会损失20多万元。
中午11时许,文化部“暂定古蹟”的公文送达现场,中市议员郑功进颇不满,质疑用“文资”两个字,就能妨害地方发展,罔顾业主权益吗?他还强调,此建筑曾是军库、妓女户,没有保存价值,地价昂贵,不能以“文资”影响业主权益。
立委黄国书拿着“暂定古蹟”公文说,既然公文已送达,就请工头委屈一点,暂时不要拆除,他希望文化部加快速度,尽速决定是否列为古蹟或历史建筑,另外,他也希望修改文资法,用“市价”而非公告地价,来弥补业主或地主的损失。
文史工作者蔡丞允说,天外天是6年前进入审议,2年多年文化部补助台中市政府进行的研究报告,结论是天外天具有无法取代且独特的文化价值,是见证台中与台中市的建筑,但中市政府却没有做出符合研究报告的决定,不指定古蹟与登录历史建筑的决定,与研究报告有所冲突,相当令人遗憾,天外天的价值应该被重新看见,不应该贸然拆除,文化部应该介入保存。
台中市文化资产处长李智富说,中市政府已于3月6日决议不登录古蹟,不指定历史建筑,他们尊重业主处分(拆除)的权力,但私底下曾与业主协商用其他方案解决,今天业主请人拆除,文化部介入了,中市政府没有意见。
在黄国书等人协商后,工头同意暂时停工,至于工头宣称今天损失20多万元,张祐创则告诉工头,可请业主向文化部求偿,天化天剧场暂时免去拆除命运。
此暂定古蹟有效期间为半年,得延长半年,公文中还强调,破坏毁损者,可依文化资产保存法103条,处6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至2000万元罚金。
4.附注、心得、想法︰
文化部真的很白痴欸
搞到民进党自己的议员都骂
这明明就私人财产你不准人家卖
以前林佳龙当市长时也没看你文化部要征收
现在硬要来卡一脚 谁不知道你就是因为拿不到台中州厅的便宜现在狭怨报复?
起码延误工期的这20万 你文化部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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