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佛地魔澄清不出庭缘由

楼主: acln0816   2020-03-26 16:01:49
佛地魔这种说法只能骗一堆不懂法律的人而已啦
“证人”依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
如果遇到检辩诘问的问题可能使自己有被刑事追诉的时候
是可以行使“拒绝证言权”的
也就是他可以当庭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可能使我自己被刑事追诉
所以我要拒绝回答
就是这么简单
哪需要请假啊?
是因为他知道他以证人身份出庭的话必然只能讲真话
(被告还不用勒,因为立法者认为被告会说谎是理所当然的...)
但具结后作证说谎的话伪证罪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不说谎的话那他就得当庭表示自己可能被刑事追诉所以要拒绝证言
只是这样就超容易被做文章的
其实证人作证很简单好吗
只要证人本身是坦荡荡的而且说真话
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诉讼策略要考虑?
没看过一个证人毛还那么多的...
※ 引述《koala70136 (杰哥)》之铭言:
: 佛地魔说今天是提告10家媒体的案件,是被以证人身分传唤的,律师建议不出庭。
: 请假的理由,由律师全权处理。
: 单纯的诉讼相关法律策略的问题。
: 佛地魔最后说因为这是一个确实发生的刑事案件,他认为媒体有报导的言论自由,若有需
: 要,他愿意到场说明,这根本没有问题。
: 他还有更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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