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卦] 淳儿:“禁出国违宪” 你同意还反对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20-03-22 22:06:52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UTt3nCB ]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淳儿:“禁出国违宪” 你同意还反对
时间: Sun Mar 22 22:06:38 2020
※ 引述《Adelaide66 (baby66)》之铭言:
: 我知道乡民很多 讨厌法律人
: 但是
: 有些事情终究还是要回归到法律层面
: 依照您的法学常识
: 淳儿说的“禁出国违宪”
: 你同意还反对
我们中华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宪法第10条规定,
人民有居住迁徙旅行等行动自由。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人权。
依照圣经教导的道德真理,十诫,我们每个人要保护别人的基本人权。
但是,民进党说错两个宗教思想:
1.人民有绝对的自由(这是错的,人民没有绝对的自由);
2.没有正义(这是错的,神代表正义,所以十诫是道德真理)。
依照民进党的错误思想,
民进党没有理由禁止医师护理师在nCoV(SARS-CoV-2) 大量传染时出国。
但是我们相信道德真理,服从十诫(正义),反对公义(无神论)。
虽然人民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是每个人都要服从十诫,保护别人的基本人权,
所以我们在特别的情况中,可以限制自己与别人的基本自由。
特别的情况,正确的叙述是"明显与立即的危险",例如宪法第23条的紧急危难。
但是我国宪法第23条的"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是国家社会党胁迫国民党,
所产生的错误用词,所以不应该用这两个错误用词,限制人民的基本人权。
而我们现在争论的nCoV的预防政策,
遇到的明显与立即的危险,判断标准是《十诫》规定的"不可以杀人"。
假设在nCoV大量传染的时候,出去旅行会增加传染机率,
并且导致更多人被传染nCoV,造成更多人受伤或死亡,
我们就要限制自己与别人的行动自由。
当我们得到的医学证据,证实这个假设。
我们就应该以紧急命令或法律限制我们的行动自由。
而紧急命令或法律应该详细说明,
限制的人民身分、限制的期限、限制的地点、限制的行为。
例如美国总统川普以《公共卫生服务法》(42 U.S.C. 247d) § 319(b)(2)(F)
宣布紧急状态后,
美国总统川普接受HHS 的意见,
限制人民进入美国的自由,人民进入美国后,
必须先居住在指定处所,接受病毒检验。
而美国总统川普也接受HHS 的意见,
暂停人民在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的旅行,只允许货物运输。
然后人民继续向神祷告。
求神怜悯我们的错误,感谢神保护我们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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