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社评:一直要蔡英文发布紧急命令的奇怪

楼主: vikk33 (陈V)   2020-03-20 0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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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一直要蔡英文发布紧急命令的奇怪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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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
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紧急命令是一种专属于总统的权力,某个程度
上,紧急命令的发布,更代表民意机关暂时服膺于行政集权,是一种在野党对权力的让渡
。怪的是,过去两天,国民党主席江启臣以及新北市长侯友宜口径一致地呼吁总统发布紧
急命令,在野党急着交出自己的监督权力,要让行政扩权,到底他们的脑筋在想什么?
当重大灾害变故发生时,民心会倾向一个强而有力的政府领导,协助人民阻却灾厄,在野
监督的角色本就会被限缩;在这状况下,交出自己已经被限缩的权力,建请总统发布紧急
命令,可以一了百了,也切割责任。此外,眼看着疫情只会往上走,这种呼吁“封锁”、
“闭关”、“隔离”、“紧急命令”的说法,其实也与民心幽微处若合符节,若事后证明
这些作法真能“先天下之忧而忧”、“超前部署”,更可证明自己的“睿智”与“远见”
。春节期间,许多在野党政治人物不管台湾当下的疫情发展,也不论国内的物资整备,率
先呼吁全民戴口罩,其实都出自于相同的思维。
不过,无论就紧急命令法制以及疫情治理以观,这种急着要蔡英文发布紧急命令的心态,
其实相当不负责任:
首先,根据司法院释字第543号解释:“宪法上紧急命令之发布,系国家处于紧急状态,
依现有法制不足以排除危难或应付重大变故之际,为维护国家存立,尽速恢复宪政秩序之
目的,循合宪程序所采取之必要性措施。”亦即“紧急命令”必须满足“国家面临紧急事
态”且“现有法制不足”的两项条件。九二一震灾发布紧急命令系因为当时《天然灾害防
救法》尚未通过立法,如今已有《传染病防治法》可应对灾情,何以必须再发布紧急命令
?做此主张者至少也得说明,依目前疫情发展状况,有哪些是不发布紧急命令就不足以应
对之事。
至于用疫情指挥中心宣布禁止中小学生出国可能违宪一事,来论证紧急命令之必要性,更
是牛头不对马嘴。“禁止中小学生出国”是否违反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或法律明
确性原则,并不因这政策是否架构在总统发布紧急命令而有不同的结果,更不代表一旦紧
急命令发出,就可让当政者为所欲为、不再有侵犯人权之虞,以此论证紧急命令之必要性
,完全本末倒置。
其次,防疫很重要,但民主国家的政府不是只要面对防疫这件事就好了;如果我们把防疫
当成唯一的目的,那大众运输应该全部停驶,学生应该不要学习上课,百工百业应该全部
停工-全部隔离正是对抗病毒最有效的方法。但疫情治理的最大困难就在于既要遏阻病毒
传播,也希望尽可能地维持社会的正常生活运作,从中求取一个平衡点,为疫情过后的的
正常社会运作多储备一些能量。
换个角度来看,紧急命令理当是政府应对疫情的终极手段,台湾截止昨天仅有108例确诊
、1人死亡,如果在这状况下要发布紧急命令,那等到有一千例甚至一万例确诊时,政府
要拿什么来整备民心与应对疫情?台湾人应该庆幸还不到宣布紧急命令的时刻,设若已到
不得不使出这终极手段的时刻,民心的恐慌、经济活动的紧缩,又岂是键盘后方的你我可
以想像?
在野党追着蔡英文要她发布紧急命令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表示这在野党不知所以、急于
表现,却心口不一、黔驴技穷;与其尽出这种馊主意,还不如回家重整党德,继续生聚教
训。
4.附注、心得、想法︰
其实就是
戒严心态下养成笼中鸟以为自由飞是一种病
的不正常心理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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