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建议全面提升旅游警示

楼主: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03-17 09:20:55
※ 引述《goetze (异教神)》之铭言:
: 我个人认为
: 没有法源下就禁止那禁止这的根本乱搞
: 且台湾又没锁国的本钱
: 该出去该出来的很难禁止
: 个人建议是全面提升旅游警示
: 连日本美国都要提升
: 商务之外的出国回国后一律不发检疫补助并自费检疫
: 谎报出国目的的查出可以比照检疫隔离趴趴走的罚则罚款
: 但另一方面道德劝说要加强
: 不能不教而诛落人口实
: 台湾还没严重到发布紧急命令
: 我觉得这是目前可以执行的作法
: 但相对的
: 旅行社跟本国航空公司的纾困就......不得不多一点了
法国要全境封锁,所有人不准出门15天
还得先宣布战争状态
我们从医事人员禁止出国
到各县市宣布自己无权决定的中小学师生禁止出国
一直都是"疾管指挥中心可为必要的处置"的空白授权
先不说只禁止中小学,而不管以上的高中、大学、研究所、博士班等等
以及风险更大的旅游、公务出国
甚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逻辑到底为何
讲的白一点,现在就是一个小学生
他家人让他请三天假加周末 去现在没有确诊的帕劳玩回来
谁能用哪一条处罚他或是他的家长?
最后就是准假的老师背锅
说穿了,这只是把责任丢给审核学生请假的老师而已
对于出国需求相对较少的,禁止起来比较不会唉的中小学师生
就用空白授权禁下去
出国需求相对比较高的高中大学研究所博士班
各企业的出差,各旅行社的旅游团
这个禁下去会被砲死,还是缩著
只要民气可用,以防疫之名
什么不合逻辑,没有法源的措施
干下去就对了
真的那么屌,像这篇说的一样
把全世界升到三级警示还比较有道理
"苏贞昌表示,基于防疫需要,保护国人也保护年轻人
依照专家疫情评估和指挥中心决议,禁止高中以下师生出国都有法源依据
防疫需要种种的可以作为。特别条例第七条也有法源依据"
这是苏贞昌刚刚讲的,那我们来看一下第七条第一项
“于防疫期间,受隔离或检疫而有违反隔离或检疫命令或有违反之虞者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得指示对其实施录影、摄影、公布其个人
资料或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处置。”
所以你现在是要宣布中小学师生,全部都需要隔离或检疫吗
你宣布阿,笑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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