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佳龙订生煤条例说自己不完备?台中市

楼主: hyukhee1106 (叫我城武就好)   2020-03-13 20:21:22
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将遭行政院公告无效,前市长林佳龙任内的台中市环保局长白智荣
表示,民国107年空污法修法后,卢秀燕市府团队上任已1年多,未积极持续完备自治条例相
关程序,致使自治条例将被公失效,令人遗憾,直指卢团队应该负责。
台中市新闻局长黄国玮表示,曾任台中环保局长的白智荣,对于过程应比谁都清楚,“台中
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早在105年就已完备,不解怎么现在却站在环
保的对立面了?
台中市国民党团指出,空污法修法是在民国107年8月1日生效,当时市长还是林佳龙、环保
局长是白智荣,若没有积极完成相关程序,前市府也不能逃避责任。
记者追问何谓“未能完成法定程序?”前市长林佳龙的幕僚表示,前环保局长白智荣的意思
是指,107年空污法修法之后,卢团队没有依据新的空污法提出修正自治条例的提案、送议
会审议、送中央备查程序,“卢用这自治条例用得这么爽,如果有本事,自己再去订一个。

根据民国107年8月2日的台中市政新闻,当时国民党市议员颜莉敏、杨正中、李中就在定期
会询问《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是否已于中央完成备查?(网址
:https://www.taichung.gov.tw/1053387/post)
时任林佳龙的法制局长吴梓生当时指出,市议会制定的生煤自治条例是送请行政院“备查”
,并非“核定”。依地方制度法的规定,备查是指下级政府或机关间就其得全权处理之业务
,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后,陈报上级政府或主管机关“知悉”。
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说,根据地方制度法第26条规定,若地方自治条例有罚则时,要送行
政院“核定”才能生效;若无罚则,只要送行政院“备查”,不影响它三读通过后的生效要
件,。
台中市新闻局表示,林佳龙制订的生煤管制自治条例是经台中市议会三读通过公布,确实送
行政院备查,行政院当时并无认为有违法、无效的情形,所以从自治条例公布105年以后,
环保局就根据自治条例的规定,对相关污染业者进行管制,此条例不只规范中火,还包括中
龙钢铁、台肥、正隆、丰兴等10多家企业厂商大型污染源都有约束力。
新闻来源:udn
新闻网址: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412514
备注:看来林下一届台中是不用选了啦,这些部下一个比一个烂,换人执政就被挖出一堆烂
摊子,谁还敢相信林啊,用人的眼光有点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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