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火案 学者:中央可先行政指导 不宜迳

楼主: sss122119339 (蜜糖苹果妹)   2020-03-12 1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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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与环保署对中火处分案“不同调”杠上,中央撤销市府对中火处分案,为此台
中市政府与法界合办座谈会,讨论中央主管机关监督地方自治团体的界限,会中多位学者
认为,中央与地方是伙伴关系,中央有意见应给予行政指导,不宜有太多主动作为,否则
会被质疑干预,并且建议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歧见应友善处理。
台中市政府去年12月针对台电台中火力发电厂超量燃烧生煤开罚,环保署直接撤销市府环
保局的行政处分;上月底环保署再撤销台中市府废止中火2、3号机操作许可证的行政处分
,双方隔空驳火,中央与地方关系紧张。
台中市府法制局邀法界人士合办“中央主管机关监督地方自治团体之界限座谈会”,讨论
中央作为是否对地方自治权限有过多干预?是否合法或适当?
包括中华民国台湾法曹协会理事长、司法院前副院长苏永钦,和司法院前大法官林锡尧、
司法官学院前院长林辉煌、东吴大学法研所兼任教授李念祖、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黄锦堂、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陈清秀,以及谦众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周宇修等人重量级
学者、专家们共聚一堂,参与座谈会。
林辉煌说,地方自治是一种制度保障,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并非政治问题,而是法理问题,
双方是伙伴关系、不是上下级机关。林锡尧也指出,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规定,上级机
关介入行使撤销权,应经过指示后地方仍不行使,或情况急迫才介入。
李念祖表示,宪法精神是保障地方自治,而非消灭地方自治,地方政府办理自治事项应有
自主权,只有委办事项,中央机关才有比较大的指挥监督余地。
陈清秀直接指中火案比较不适宜用行政程序法撤销,中央机关与地方是伙伴关系,最好友
善处理,并应符合比例原则,中央可考虑先行政指导,而不是迳行撤销。
4.附注、心得、想法︰
民进党立委现在不是力推废除乡镇市
要不要干脆直接改行省
以后中央集权连选务开支都能节省
宪政上地方自治权本就是保障县市政府
结果现在就是中央要蛮干
管你地方自治
管你宪政体制
管你环境保护
一切英皇说的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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