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
男女只要你情我愿本来就可以交合了,
彼此满足有什么不对?
就好像你有时候在外面吃有时候回家吃。
为什么非得用自己家的才好?
只要有告知不要偷生,有安全性行为。
一个男的或是一个女的配很多不同的伴侣有什么错?
一夫一妻本来就不可行,那是儒家和基督教的陋习,
法律不应该限制性器官自主权才是。
夫妻的功能本来就从有孩子后转成照顾家庭的功能,
那种满足性需求的功能没了,
去外面找没什么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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