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转传疫情假讯息 庄姓男子面临3年刑责

楼主: oylq2000   2020-03-01 07:10:46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署名:吴政峰、林敬伦、邱俊福
新闻标题:转传疫情假讯息 庄姓男子面临3年刑责
新闻内文:
〔记者吴政峰、林敬伦、邱俊福/台北报导〕新北市廿五岁庄姓男子昨涉嫌在脸书转传贴
文,谎称“台湾疫情失控,军方接管台北,蔡当局当街烧死疫情患者”,宣称台北有火烧
尸体情况,遭警方循线逮捕,并依上月廿七日实施的武汉肺炎特别条例送办,将面临最高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三百万元以下罚金。
防疫指挥中心日前一级开设后,法务部长蔡清祥随即指示各地检署成立“防疫处理小组”
,在刚通过实施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基础上加强查处。
有传染疑虑趴趴走 最重判2年
过去需“明知”得病且有传染他人的结果,才能依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判刑最重三年
,特别条例则是防疫时期的补充法条,到明年六月三十日为止,只要有染病或疑似染病,
经过通报却不听主管机关指示,有传染他人“之虞”,如染病却趴趴走,就可祭出刑罚,
最重两年;如果未遵守居家隔离或检疫指示,最重可裁罚一百万元。
最近有关疫情的网络谣言满天飞,在特别条例实施前,散布疫情假讯息致损害公众者,仅
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如歌手谢和弦说“大麻可杀死武汉肺炎病毒”;王姓工人与一名少女
说童综合医院因为武汉肺炎封院;李姓男子指“台中确诊超过五百、桃园中坜上千”;桃
园员警称自己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要“来这边带点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等案例,
均依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只有罚金刑,最重罚处三百万元,但可罚钱了事。
散播不实讯息罪 最重可罚300万
但特别条例已在上月廿七日施行,第十四条“散播不实讯息罪”,针对假讯息增加自由刑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刑度比染病趴趴走
还严重,此刑度是仿效灾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条的假讯息条款。
新北市庄姓男子昨在脸书社团转传贴文,谎称“台湾疫情失控,军方接管台北,蔡当局当
街烧死疫情患者”、“……台北现在一车一车的尸体往火葬场拖”,并以二○一五年总统
府前男子自焚画面移花接木,宣称台北有火烧尸体情况。宜兰警方网络巡逻循线逮捕,也
依特别条例送办。
对于各类假讯息,根据刑事局统计,至本月廿七日受理侦办达一百一十七件,现已移送七
十七件、一百零七人,其余四十件尚在侦查中。据法务部统计,至昨日为止,各地检署受
理疫情假讯息案件共八十九件一○九人,起诉九件九人;调查局则接获四六一件情资,立
案五十二件,移送十二件十三人,十六件已约谈,均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方向侦办。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55564
转传贴文,谎称“台湾疫情失控,军方接管台北,蔡当局当
街烧死疫情患者”、“……台北现在一车一车的尸体往火葬场拖”。
转传者这是什么心态?
https://writerou.pixnet.net/blog/post/3518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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