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隔离、检疫者 2年内可申请防疫补偿

楼主: writerou (春衫犹湿)   2020-02-26 07:52:55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署名:谢君临、施晓光
新闻标题:立院三读防疫纾困条例》受隔离、检疫者 2年内可申请防疫补偿
新闻内文:
〔记者谢君临、施晓光/台北报导〕为因应武汉肺炎疫情,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严重
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明定接受隔离、检疫者,雇主必须给予“防
疫隔离假”;而接受隔离或检疫的期间,也可在二年内申请“防疫补偿”。雇主于员工请
假期间给予的薪资,则可以两倍的金额,自申报当年度所得税的所得额中减除。
政院在提案说明指出,考量员工基于防疫需要请假系不可归责于雇主,爰未强制雇主应给
付是类员工请假期间之薪资,惟营利事业倘给付者,相关薪资费用可享有租税优惠。
朝野党团昨于立院院会讨论时,也就外界关注的“防疫照顾假”是否明文入法及给予津贴
各有主张,但经表决后并未纳入。
雇主须给予“防疫隔离假”
三读条文指出,经各级卫生主管机关认定应接受居家隔离、检疫或集中隔离、检疫者,及
为了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离、检疫者而请假或无法工作的家属,若未违反隔离、检疫
的相关规定,其接受隔离、检疫的期间,可在二年内申请“防疫补偿”,但有支领薪资或
性质相同的补助者,不得重复领取。至于“防疫补偿”发给的对象、资格条件、方式、金
额、程序等,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会商相关机关订定。
雇主若给薪 可享租税鼓励
此外,应接受隔离、检疫者,其任职的机关、学校、法人、团体应给予“防疫隔离假”,
且不得视为旷职、强迫请事假或其他假别,也不能扣发全勤奖金、解雇等不利处分。家属
为了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被隔离、检疫者而请假,亦同。
条文中虽未出现“防疫照顾假”词汇,但也明定,因隔离、检疫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
心指挥官所为应变处置,而请假、无法从事工作致影响生计者,主管机关应依“社会救助
法”及相关法令予以救助。
劳动部长许铭春前天提及,政府的防疫资源有限,要做有效运用,若在特别条例纳入“防
疫照顾假”的补贴,以八十八万名有十二岁以下子女的劳工请假,给予每人每日八百元至
一千元补偿进行估算,需要九十亿元左右经费,目前居家隔离检疫已有二万多人,且不知
会拖多久,不宜普遍性发放。
立院民进党团书记长钟佳滨表示,“防疫补偿”是因接受隔离、检疫者的人身自由受到拘
束,但“防疫照顾假”的照顾者,其人身自由并未受到限制。
不过,国民党文传会代理主委王育敏质疑,民进党立委以多数席次杯葛防疫照顾假及发放
津贴等相关规定入法,让此条例更显“为德不卒”。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54671
申请手续如太繁琐
恐将看得到吃不到
https://writerou.pixnet.net/blog/post/35171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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