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

楼主: Miralles (褰裳)   2020-02-25 20:56:12
妈祖遶境有些人说政府没有法源依据禁止,还有人说违宪
我不是律师,但看到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有相关规定
请教大家,政府能依此法禁止妈祖遶境吗?
第 37 条
地方主管机关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应视实际需要,会同有关机
关(构),采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课、集会、宴会或其他团体活动。
二、管制特定场所之出入及容纳人数。
三、管制特定区域之交通。
四、撤离特定场所或区域之人员。
五、限制或禁止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或出入特定场所。
六、其他经各级政府机关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机关(构)、团体、事业及人员对于前项措施,不得拒绝、规避或妨碍。
第一项地方主管机关应采行之措施,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
应依指挥官之指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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