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健保这东西规定太容易滥用了吧

楼主: ctw01 (0000)   2020-02-23 22:19:45
本来还在关心觉得血友病童当初被抢了返台座位很不好,
结果父母都是中国籍...尽管妈妈有嫁来台湾过...但这法律的漏洞现在也展露无遗了。
健保规定投保人:
"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未满20岁,或满20岁无谋生能力或仍在学就读(限子女、孙子女
、外孙子女)"
皆可享有健保...
因此血友病童妈妈有我国国籍也有健保,现在就搭了顺风车得到我们的福利...
这法条太夸张了,我可以接受对方没有我国国籍但仍可享有健保,
像因为工作或读书来台的外籍人士:
"在台湾地区未设有户籍,而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自在台居留满六个月时起,亦
应参加本保险。但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不受六个月之限制。"
这样享有健保我认为很合理。
但既没有我国国籍,又没有住过我们这边,享受健保是在????
...拜托修法一下,健保都被滥用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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