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thra (咪斯拉)
2020-02-23 09:01:56※ 引述《pujipuji ()》之铭言:
: ※ 引述《kendo26 (重剑无锋)》之铭言:
: : https://www.pttdata.com/ResponesPage.php?u=/bbs/Gossiping/M.1582400797.A.1DC.html
: : 依据olctw在八卦版的文章:
: : 过去的惯例都是公布到乡镇市区层级资料
: : 72种法定传染疾病,跟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同样为第 5 级的还有其他 7 种,
: : 这 8 种除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之外都能够取得乡镇市区层级的统计数字,
: 很好啊,总算有具体的主张
: - 把确诊者的所在地(常住地?),公布到乡镇市区层级
: 这是其中一种公开揭露的程度
: 其他包括“收治医院”、“确诊前行踪”等等还有很多
: 针对无法掌握潜在接触者的个案,可是公布到行踪的程度
: 不同层面都可以被包括在公开透明这个大名词之下的揭露程度
: 能指出具体的揭露程度,接下来要讨论揭露的利弊才有确实基础
反方一辩
我反对公布到县市的层级
政府的公告传达能力比一般小道消息扩散能力强很多
之前台南市有小道消息说住在东区某里 当地里长还被迫自行雇工消毒了几个路段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64345
如果确实公布在哪个县市 去逼迫里长查是不是在本里的里民会更多 压力会更强
如果直接公布到哪个里 其他里长是没事了 但该里里长就面临被迫找出住在哪条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