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电子烟绑加热菸 卫福部拟以类菸品禁止

楼主: tobetwob   2020-02-20 22:18:29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UJduFd1 ]
作者: tobetwob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电子烟绑加热菸 卫福部拟以类菸品禁止
时间: Thu Feb 20 20:39:41 2020
1.媒体来源:
上报
2.记者署名
杨毅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电子烟“绑”加热菸 卫福部拟以“类菸品”修法禁止
4.完整新闻内文:
卫福部国健署日前曾召开专家咨询会议,拟以“类菸品”方式修正《菸害防制法》规定,
借此阻绝新兴菸品进口及贩售;图为加热菸示意图。(汤森路透)
新兴菸品推陈出新,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为加强电子烟及加热菸等管制,据了解,卫
福部国健署日前曾召开专家咨询会议,拟以“类菸品”方式,修正现行《菸害防制法》相
关规定,借此阻绝新兴菸品进口及贩售。不过,由于电子烟与加热菸实际上属于不同类型
的菸品,政府透过电子烟“绑”加热菸方式加以管制,届时是否将引发争议,不免引发质
疑。
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曾于上届国会提出《菸害防制法》相关修法,版本共计多达20多个,从
电子烟管制、加热菸开放到水烟等菸品,均有相对应的修法版本。只不过,由于上届立院
来不及讨论及通过修法,为因应各式新兴菸品及类菸品之管制需要,赶在本届立院新会期
即将开议前夕,卫福部国健署于上月31日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议,重新检视《菸害防制法
》内容及相关立法策略,并决议将参考会议内容,纳入后续修法讨论。
电子烟≠加热菸 类菸品定义太宽泛
根据《上报》取得当天国健署咨询会议的讨论内容,该场会议由国健署长王英伟亲自主持
,受邀出席的与会专家学者,包括中研院副研究员吴全峰、行政院消保处参议赖淑铭、台
北医学大学卫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再晋、台大医院医师郭斐然及律师代表等人。
针对《菸害防制法》所谓“菸品”的定义部分,国健署拟以“类菸品”方式,一并管制电
子烟及加热菸等新兴菸品,专家学者则多提出相关疑虑。吴全峰指出,国外为避免将涉及
范围过广,将芳香精油等物品纳入,通常会加上“类似模仿吸菸食菸品”之行为,以利区
隔。但有关“类菸品”管制,若仅禁止特定的类菸品,变成中央主管机关要去认定准否,
惟认定的标准未于法律规范中说明,可能仍须注意。
此外,吴全峰表示,禁止类菸品,应是禁止类菸品之制造、输入、贩卖并包括展示及广告
都应禁止,若定义里已将菸品跟类菸品进行区隔,则相关的禁止行为应说明清楚,包含公
共场所的使用是否禁止及吸菸的定义也应配合调整。
国健署拟以“类菸品”方式,一并管制电子烟及加热菸等新兴菸品,专家学者则多提出相
关疑虑;图为电子菸示意图。(汤森路透)
如何定义类菸品? 律师:可产生烟雾之相类物
与会律师代表则认为,国健署的修法草案中,定义确有涉及过广的问题,且因《菸害防制
法》里并无公告限制菸品的规范,而是规范于《菸酒管理法》,恐将产生主管机关互斥与
扞格的问题。
对此,卫福部法规会官员则建议,有关“类菸品”的定义,应修正为“指任何可产生烟雾
、气化物、气胶或其他相类物”。也就是说,依此一修法定义,未来包括电子烟、加热菸
等不同于传统纸菸的新兴菸品,均将受到管制禁止。
封杀就搞定? 医师:绝对禁止类菸品即可
北医卫福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再晋则赞同卫福部修法方向,他认为,透过“类菸品”的定
义,可以避免业者透过其他菸品名称或将电子烟改名,规避相关定义。另外,除了禁止制
造、输入及贩售外,建议有关供应及使用的部分,可能要再行增列相关罚则。
台大医师郭斐然则主张,为避免日后针对特定类菸品是否开放产生争议,建议将“类菸品
”列为“绝对禁止之产品”,并于定义内加入“任何非燃烧”之字眼,因为,“类菸品”
并非国际通用词,属于我国自创的名称,但非燃烧属于国际公认,即不会发生定义混淆的
问题。
台大医师郭斐然主张,为避免日后针对特定类菸品是否开放产生争议,建议将“类菸品”
列为“绝对禁止之产品”。(资料照片)
纸菸可以加热菸不行? 业界怒轰“荒谬”
对于卫福部拟以“类菸品”一并管制电子烟及加热菸的修法方向,业界则持不同意见。一
位不具名的业界人士接受《上报》访问指出,当天该场会议本来是只谈电子烟的相关法令
议题,但董氏基金会的医师代表,却不断把加热菸与电子烟混淆成同一类别产品,甚至说
加热菸不含菸草。
业界人士表示,由于加热菸是菸草产品,依现行法规其实没有办法禁止,包括WHO、美国F
DA及世界各国都清楚的说明加热菸是菸草产品,不是电子烟,而电子烟不含菸草,是不同
的产品。加热菸因是菸草产品,所以依现行《菸酒税法》和《菸害防制法》本就可以依法
进口、销售,这一点不管是政府、董氏基金会、纸菸商都很清楚,所以只能以“风险不明
”的理由来阻挡。
但“风险不明”的理由其实没有法律依据,而加热菸产品实际上已在48个国家贩售,亚洲
国家目前包括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而越南、菲律宾、印尼也即将上市,若依此修法版
本,恐怕只是为了拖延加热菸在台湾开放上市时程,最后反变成只准卖纸菸,不准贩售同
为菸草产品的加热菸荒谬状况。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1578
6.备注:
菸草产品就菸草产品,类菸品是虾洨?
看来香菸真的充满了台湾价值....免死金牌get。
延伸阅读:
无烟台湾基金会提问董氏:香菸与加热菸一起禁吗?
https://www.peopo.org/news/441873
王郁扬
无烟台湾基金会FSFT
台湾菸草减害协会TTHR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