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涉无心跳器捐案 监委:台大、卫福

楼主: pujipuji (噗叽)   2020-02-19 19:44:16
※ 引述《kk30180 (kk5)》之铭言:
: 柯文哲涉无心跳器捐案 监委:台大、卫福部应检讨
: 新头壳newtalk | 林朝亿 台北市报导
: 发布 2020.02.19 | 15:35
: 监察院昨(18)日通过监委张武修、高涌诚调查报告,其中针对台大医师柯文哲、陈益祥
: 多次进行的无心跳器官捐赠案,监委认为,台大医院对于相关争议自始未能主动对外澄清
: ,卫福部又未确实督导国内医院避免类此之争议,都应检讨改进。
柯文哲 叶克膜 无心跳器捐 之间的伦理争议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闻
主要的医学伦理争议就是 加工死亡 的问题
能不能用人工介入阻止死者心跳停止后又回复?
重点是柯文哲自己当医生的时候就写过论文探讨这个问题了
柯文哲、李志元 (2008) 无心跳者器官捐赠的法律伦理问题,
澄清医护管理杂志, 4(2), 4-8。
内容有提到为何无心跳器捐(NHBD)配合使用叶克膜(ECMO)存在争议,以下是几个理由:
a. 停止维生治疗之法律问题
b. 心跳停止多久之后,可以开始用叶克膜?甚至摘取器官?
c. (无心跳)死亡判定的法律程序困难
首先这个a部分,卫福部在2017年通过〈心脏停止死亡后器官捐赠作业参考指引〉
算是为无心跳器官捐赠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制度的基础
b和c的部分,〈作业参考指引〉也明定了心跳停止后需经过5分钟的等候观察期,期间不
得有医疗行为,之后才能宣布死亡并进行移植作业。接下来为了避免凝血,并保持器官的
活性,会插导管灌流冰食盐水,把血液冲掉并降低体温。但除此之外,叶克膜这种“侵入
系统”是不允许使用的。
相关现行规范:
https://dep.mohw.gov.tw/DOMA/lp-3130-106.html
监委的意思是说
当年的台大(柯文哲团队)确实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
就有把叶克膜用在无心跳器捐的个案上
没有取得院内伦理共识和执行原则下,就迳行实作,这点值得检讨
而卫福部也是一直拖到2017年才推出无心跳器捐的作业规范
也应该检讨
大概就是这样子的一个监察院式的事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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