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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者保护法”未能在上届立委日期完成立法,因届期不连续,时代力量今(11日)再提出“公益揭发保护法”草案,盼在新国会通过。时力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有关保护揭弊者的法案,目前行政院版本只针对公部门,保障公务员、军人等,但实务上很多揭弊者在私人企业上班,勇于揭发公司内的贪赃枉法,应该也要受到对等保障。
时代力量上届提出“公义揭发保护法”草案,行政院于2019年提出政院版本,法案审查至二读程序,却未能在第9届顺利三读,因法案届期不连续原则,必须重新提案。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上午即举行记者会,由立委邱显智、陈椒华、王婉谕以及新竹县议员连郁停以及因揭发贪污遭免职的新竹县家畜前技士戴立绅出席,重新提出保护吹哨人制度的“公义揭发保护法”草案。
邱显智指出,时代力量提出的“公义揭发保护法”草案扩大吹哨者的保护范围,纳入公私部门的揭弊者,不区分身分。法案第25条也设置“戴立绅条款”,保障公务员在被免职,经法案判决后可重任公职的权利,排除《公务人员任用法》的限制。另外,草案也扩大受理揭发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容许向公开发行的审计委员会、民意机关、媒体受理揭发,不仅限于检调单位,让揭弊更容易方便。
邱显智说,草案还保障揭弊者最高3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及劳工的契约终止雇用与资遣费请求权,以及检举奖金不得低于违反法令者因揭发情事所受罚锾、罚金或没收财产总额10%。
陈椒华指出,过去有些案例导致揭弊者不敢发声,甚至出现过环保局带着被检举厂商去找检举人恐吓的事件,这些例子都让人感到恐慌;虽然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法》、《森林法》等相关法案都有揭弊者条款,但没有一个通用的专法,在不同保护对象、适用情是以及现行保护机制都无法真正达到保护揭弊者的功能,而在国际上,日本现在有《公益通报者保护法》,韩国则有《公益揭弊者保护法》,希望在这个会期结合朝野政党力量,尽速通过。
王婉谕则表示,近日有一名台商从深圳回来,却没有做好隔离自主的管制措施,员工反映后却无端遭到资遣,这些人希望推动公益、公平,却没有相关法案可以保护,揭弊不只公部门,也包含了私部门的保障,公益伸张的重要性已经非常清楚。
戴立绅说,行政院长苏贞昌去年曾提及,希望优先通过这个法案,现在时代力量也已经重新提出,这部法案已经延宕太久了,现在时机成熟,是时候通过了,盼执政党能大力帮忙,让公义彰显。(林惟崧/台北报导)
4.附注、心得、想法︰
时力推吹哨者保护法很久了
去年选前还重新提过一次
前阵子赖香伶同样支持这个法案
苏贞昌也希望优先通过
但不知道诸位dpp立委们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