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时中说健康的人不用戴口罩 柯文哲:应

楼主: kaiblue (用心作战)   2020-02-05 19:09:19
※ 引述《pujipuji ()》之铭言:
: ※ 引述《kaiblue (用心作战)》之铭言:
: : 2.国际上的风向看起来不太妙呀
: : 香港抗SARS专家:https://reurl.cc/ObZMxg
: : https://reurl.cc/9zevg8
: : 中国国家卫健委:https://reurl.cc/alOq6Q
: : 德国与美国专家:https://reurl.cc/vnYay1
: 一般健康的人要不要戴口罩,不只是看疾病传染特性
: 也要考虑公共卫生状态和传染风险
: 这就像是为何现在中央防疫层级依然是二级开设
: 主要就是因为还没有出现“社区感染”
: 防疫是长期、全面性的作战,所以不能只考虑短期防护,直接把防护力开到最大
: 因为是长期作战,所以必须考虑成本跟资源,直接all in拉到最高未必是好事
: 回到口罩问题,关键不在于2019-nCoV是否有无症状感染力
: 而是台湾现状的社区感染风险高不高?
等一下 仔细想一想你的论点
1.请问你有把目前政府设定的案件通报机制考量进去吗?
案件通报条件(1月31日版本;我上篇文附的核心教材也有)
https://reurl.cc/1Q692Y
仔细想想看目前这套机制的逻辑
在很大程度就已经排除武汉肺炎疫情在台湾社会内部扩散的可能性
举例来说:
(1) 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但最近没有去过大陆
(2) 最近有去过大陆,但是没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
上述(1)跟(2)在目前政府设定的机制下,根本不会接受筛检
没有接受筛检,就无所谓是或不是确诊病例,因为根本没有通报
第一线的护士与医生只会依照政府政策劝退病人
a.其实你没有那么严重啦,应该只是普通的感冒
b.不符合定义,你不是我们要筛检的对象,别吓自己
c.案件通报出去很麻烦,而且还要隔离,医院细菌很多不一定安全
等等等
当政府事实上是根据现在这套机制 产生数据 的时候
如果再用这些 数据 去论证台湾疫情有没有扩散开来
逻辑上就是矛盾的,也缺乏讨论上的意义
2.结果是什么?
结果大概只有两种:
(1) 台湾什么事都没有,天佑台湾
(2) 台湾其实有事,但政府喊没事,那些有事的数据
都被归类到其他类别去了,比如说:
流感重症人数
流感死亡人数
试想想看 那位无良台商跑去舞厅狂欢的例子
假设里头有五个人(这只是假设)被台商直接感染
后来陆续发病就诊 结果医生一问之下发现没有去过大陆
坦白说我认为这些人为诚实告知自己“就是舞厅事件当事人”
的机率几乎是零 会诚实的政府早就掌握了
事实是政府也承认自己没有掌握
那么 这些被感染者会接受武汉病毒筛检吗?答案是不会
大家一起小心流感唷!
https://reurl.cc/5gjmOn
“疾管署今公布,上周新增87例流感重症病例,及新增5例与流感相关
死亡个案,死亡个案都没有接种本季流感疫苗,而且几乎都在发病后
短短5天内丧命。”
3.关于政府目前设定的武汉肺炎案件通报机制(1月31日版本;见上述1.)
我录在这里
四、通报定义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一) 符合临床条件任一项及流行病学条件(一)或(三)。
(二) 符合临床条件(二)及流行病学条件(二)。
(三) 符合检验条件。
关于“(三)符合检验条件”的部分
因为跟本文主旨无关,我就不录了!
一、临床条件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一) 发烧(≧38℃)或急性呼吸道感染。
(二) 临床、放射线诊断或病理学上显示有肺炎。
三、流行病学条件
发病前 14 日内,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一) 曾去过中国湖北省(含武汉地区)*,或曾接触来自湖北省(含武汉地区)*有发烧或
呼吸道症状人士。
(二) 曾有中国大陆(不含港澳)之旅游史或居住史。
(三) 曾经与出现症状的极可能病例或确定病例有密切接触,包括在无适当防护下提供
照护、相处、或有呼吸道分泌物、体液之直接接触。
*地区将随疫情适时更新
: 当然,如果不幸出现社区感染,那也就不只是健康者要不要戴口罩的问题
: 而是应该尽力避免到公共场所了(比照SARS期间)
: 但目前尚未出现社区感染风险,这也是为何
: 台湾的疾管署
: 美国CDC
: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faq.html
: 新加坡健康部
: https://www.moh.gov.sg/2019-ncov-wuhan/faqs
: 都认为 现阶段健康的人不需配戴口罩
: 因为这些地方都还没有出现社区群聚感染的层级
: 相反的,如果人在中国,那就不只是要戴口罩,更是要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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